推荐几篇绿帽文 篇篇经典(3/3)

    之后(名字忘了,但无关紧要,这类的片子实在太多),一时心血来潮,就在百

    度上去搜索了一下,百度上,对「换妻」的定义、解释、介绍很多,其中一篇是

    这样说的:「换妻游戏,」也就是交换各自的对象来满足性欲。这种游戏在欧美

    比较普通,由于受西方思潮的影响,在中国,「换妻者」也渐渐蔓延开来了。

    虽然换妻游戏有违社会道德伦理,但在法律上,却难以对其作出相应的限制

    或惩罚。并且还说道:「换妻应该称呼为换偶。在文明社会中,绝对不应该把任

    何一个性别视为另一个性别的附属品。如果视为物品进行交换,那是犯罪,」对

    这些说法,我起初还是认同的,但仔细寻思之后,便觉得有些片面和不妥。

    如「换妻游戏,也就是交换各自的对象来满足性欲。」是指满足夫妻谁的性

    欲?是单方的满足,还是双方的满足?在现实中,漂亮人妻要满足性欲,在老公

    那不行时,在外面不用「钩指头」,真比买张晚报还容易;象我这样的男人要满

    足性欲,只要肯花点时间和心思,也不用把老婆「换」出去。

    后来又一想,是自己太钻牛角尖了,特别是在另一篇上看到「以中年夫妇居

    多,但也有部分年轻的夫妻参与」之后,我才明白这些夫妇的无奈—他们虽然有

    钱,但女的大都失去了「钩指头」的资本,男的也不再英明神武,当爱情的激情

    转化为「亲情」之后,他们就在「视觉疲劳」下相互「呵护」着,用「交换」来

    得到彼此在对方身上得不到的性欲满足。

    但在诸多说法中,我非常认同「换妻应该称呼为换偶」的说法,我们真的不

    能把老婆视为自己的附属商品拿去交换。交换商品就是买卖,买卖就要以赢利为

    目的,以赢利为目的做爱就是「嫖娼卖淫」,「嫖娼卖淫」就是「违法犯罪」!

    如果定义为「换偶」,就不一样了。「配偶」是「夫妻」的「学名」,蹬得大雅

    之堂,并且是夫妻互为配偶,不存在谁是谁的附属商品,这样「换」,就不是交

    易商品,不是交易商品就没有赢利的目的,没有赢利目的的「换」,最多就是

    「有违社会道德伦理」。

    十。《合租屋里的夫妻交换》虽然排在最后,但是自己前面说过了。文章好

    坏无关排名,这篇文章可谓是换妻类文章的开山鼻祖,虽然有些夸大。但它却无

    愧经典之名,内容唯美,读起来更有一种真实存在的感觉。大学毕业后的两对年

    轻人,由于年龄的类似,由于学历的相同,而且共同的经历走到了合租的生活。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感觉。后面的交换也显得那么

    自然而然,给人的感觉就是顺水行舟般,有种理应如此的感觉。文笔也不是一般

    的精彩。

    有好多书,不是所谓的十大就能概括。所谓萝卜白菜嘛男人嘛,都是食肉的

    动物。话说家花不如野花香,正是如此。因为每个男人内心都有一种征服和控制

    的欲望,于是就有了淫人妻的想法,以至于做法。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