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狱(1/1)

    炼狱

    蔺月睁开的时候靳若尘已经走了,他其实前一天半夜又再次回队了。她尽量让自己忙碌起来,去了趟律所后又再次见他的当事人刘星。只这次会见之后,她顺便去拜访了办案民警。

    “我们最先开始的时候压就没怀疑过是刘星的。”民警说起来,“死者据反映,之前经常骑个三车走街串巷地卖猪,所以他的行踪他的轨迹不是固定的。即便消失个三五天,也没有人会怀疑。而且刘星也没跑也没闹,每天都在步行街那边摆摊儿给手机贴。”

    当刘星被传唤至此,只一个新来的民警接待他,刘星回答的第一句就是,“我把他杀了。”

    新来的民警直到把“我把他杀了”这句话完整地记录在笔录上才反应过来立喊人。

    三五天,足够让证据被净了。

    “而且,刘星作案的时候也是抹除了很多证据。”

    刘星趁着母亲带着妹妹回乡外婆家的某个午后——他知他这个“叔叔”有中午喝酒后午睡的习惯,用枕闷死了他之后分尸,作案工——杀猪刀和压锅。

    “你知,他们住的那老红砖房,都是直接通楼的化粪池,理那些煮熟的汤几乎没什么难。”

    蔺月想去刚在看守所问的话,“你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你知疑罪从无原则吗?”

    “知。”

    “那为什么?”

    “人确实是我杀的。”

    所以如果没有这份供,民警几乎无法给刘星定罪。

    话到这里办案民警沉默了好一会说,“这个确实案证据很难找。”

    蔺月知,当时几个民警穿渔民捞鱼的作业服,去化粪池里找死者的小块骨和牙齿——这是最不好消化的。找来送到证课去检测证实了的确是死者许大有的。

    听说几个民警休息了几天才回过劲。

    “蔺律师,你觉得他是一个人杀人分尸的吗?”

    “刘星一个人不到一百斤,跟个瘦猴似的,他那个后爸两百斤,你说咋制服他的?还把尸从床上搬到厕所,这可能吗?一个未成年,还知怎么分尸?怎么骨躯骨?”

    蔺月是认同警察的分析的。她在看卷宗的时候也是怀疑是集作案,并且可能不止一个人参与其中。

    据卷宗加刘星的述,刘星因为其父平常几乎没有教过他,所以经常现在其母其妹家里,对死者颇为熟悉。

    “他中午回家吃饭,一般都要喝酒,然后午睡,睡得很死,一直都在打呼噜。”

    “他几天因为喝多了,把我妈打了一顿,我妈害怕带着我妹去我外婆家躲了几天。那个时候,我就想杀了他。连同他欺负我妹妹的账一起算。”

    “家里的杀猪刀被他磨的雪亮,我趁着他中午睡着了偷偷溜屋里,本来想一刀砍死他。但是想着血迹不好理,就用枕闷死了他。”

    “他喝了酒力气还是很大,但是我就只想杀了他。满脑都是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

    接着就是杀人分尸,血满了整个厕所,这是个没有窗的卫生间,他在森森的血中抬起,没有一丝光,浑都是血,甚至连瞳孔中都印着一片猩红,像是刚从炼狱中归来。

    理完尸后烧锅炉,通常烧锅炉是为了给死猪,他曾经看见过他后爸的这个过程,起来也算驾轻就熟。

    蔺月想着那时这个瘦弱的少年到底是怀着怎样一,把继父的尸块一块一块地丢沸腾的中,然后再一锅一锅地冲

    “我曾经也看过他理猪龙骨,手起刀落,然后又丢大锅里煮。”他说,“这有什么难的,又不是金刚钻,煮化了就行。”

    就这样理完了所有的尸块。

    蔺月在质疑的时候,刘星平静地脸上有丝丝的反常,只一咬死,“别问了,是我一个人的。”

    只是面对民警的探寻,她不能随意松,“死者是屠,说不定刘星也跟他学过杀猪。家里杀猪刀和锅炉都是现成的。并且据无罪推论的原则,你应该认定他无罪,用完整的、一环扣一环的的证据链去证明他无罪,而不是先为主的认定他有罪,再去找证据。况且,嫌疑犯母亲也决不承认参与分尸。”

    嫌疑犯母亲。

    蔺月脑里蹦这个人的时候,她隐隐约约地觉到,或许能在这个女人中等到另一个事实。

    即使这个事实也许并不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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