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12)
(12)
在遇见李暻之之前,沈晴颜认为,男女结为夫妻,不需要什么天地久、海誓山盟的许诺,也不需要男女之间互怀意,或是喜的。
媒妁之言,父母之约。这两件东西,就足以将一个女人永远地成为一个男人的附属。
沈晴颜第一次成亲,是在她十一岁那年的分。
虽还不到及笄,但现在这个世,有些穷苦人家的女孩六七岁就已经嫁了人。她一个十一岁的姑娘,和人成亲,到也不算见怪。
沈晴颜是大人家里来的姑娘,她父亲虽然不是什么大官,但好歹也是荆一个从九品的州史目。
沈晴颜是家里最小的女儿,她自幼便是一副温婉贤淑的样,连知府夫人见了都要夸上一句晴颜这孩真是个好孩,可惜我家小已经娶了妻,不然我定是要叫那小去沈州史目的府上提亲的。
沈晴颜从小就恪守妇,将三从四德牢记于心。
因此,她过的很好。
这个世界,女就应该是她这样的,将温和、善良、恭敬、节制、忍让刻在骨里,每一言一行都在遵守女应有的品德。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规则。
所有的女都应像她这般,遵守规则。
她五沈晴雪就是一个很好的、不遵守规则的反面例。
沈晴颜六岁时,她的五沈晴雪就被父亲许给了当地的一个富商妻。
那富商大耳,满脸油腻,家中侍妾无数,实在是称不上良人。
沈晴雪不仅不从,还在临婚前,与她相互慕的一个书生一起私奔了。
沈父大怒,立即令叫人将这二人抓回来。
这对逃命鸳鸯最终还是没能飞荆,去往能够让两人安稳生活的桃源境。
是怎么抓回来的,沈晴颜并不知。她只是知,当五被父亲抓回来时,家中包括她在的所有的女,都被叫去了后园。
她记得很清楚,当时正值夏季,后园里的开的很是艳丽,就像少女的脸一样,丽又。
沈晴雪被绑住了手脚,跪在众人面前。
她的脸完好无损,但上都是伤,那是沈父一鞭一鞭来的。
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待累了,沈父便狠地盯着沈晴雪,像是在看什么有过血仇的仇敌一般。
王家说了,他们不计较你跟人私奔,也不计较你失了,只要你答应,他还愿意把你收个妾。沈父的语气傲的就像是沈晴雪得了多大的恩惠一样:你这般不检、不自,日后是个面人家都不会要你。那王永安是个心善大度的,还肯要你,你要是还有那么一廉耻,现在就认错去王家当妾!
哈哈哈哈沈晴雪笑了,她嘴里的血因她带着疯意的笑容,化飞沫到自己膝跪着的青石砖上。
还让我妾?沈晴雪恶狠狠地瞪着沈父,声音嘶哑的像是被钉在棺材里的活人在拼命挠着棺材板一样:那王永安可真是个如你一般的大善人啊!
既然他心善,他为什么不退婚!为什么在我说过我不想嫁他的时候退婚!反而帮着你抓我!还杀死了萧郎!沈晴雪大喊:你们这群自诩善良大度的衣冠禽兽!
沈晴颜只觉得这样的五很是陌生,在她的印象里,她的五沈晴雪,一直都是个温柔淑静的女,连说话,都是和和气气的。
可现在的沈晴雪,倒是如索命的恶鬼一般可怖。
住嘴!沈父怒极,喝:寡廉鲜耻的东西!
你都有了婚约,还与那书生私奔成,你知这有多丢脸吗!你知荆里有多少人在笑话我们沈家吗!
你和那穷酸书生私奔时,有没有想过旁人嘴里,沈家该有多不堪!你有没有想过,往后你七妹妹都要被你连累的找不好夫家!
你还毫不悔过?你错事了你知吗!
沈晴雪反斥:何为错!错在我与人心意相通,互表意吗!还是错我不愿与一个我讨厌的人成婚!
我没错!错的是你们!是这天!是这讲着廉耻义,却把女当成牲畜的规矩!
我沈家怎么会你这般大孽不的儿女!沈父抬起胳膊,挥动鞭,在沈晴雪上,将沈晴雪倒在了地上。
本章尚未完结,请击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