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过去的梦(2/2)

    在姜国,神官的地位非常崇,天司更是神祭司最地位的神官。林家更是因此一步登天,风光无限。

    他和三秋都很害怕我生病,害怕我因无钱医治而死去,所以拼命地攒钱。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抛弃我,为什么在我这个将死之人光一切钱,若是最终我没有活过来,他们岂不是白白损失了一大笔钱?

    后来,山中现了一位猎,是位壮硕的男,他来此打猎,无可住,我们收留了他两日,他便教会了三月打猎。三月偶尔会去山里转悠,打猎回来——不是吃,而是换钱。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一章继续阅读!)

    不怎么样,我们终于不用再浪了,我有药吃了,有饭吃了,我们又买了这间溪边的小屋,置办了简单的家,买了两只、一只羊。

    但我一直被他们背在肩上,无论去哪里,都没有丢我。

    有一日,我听见他们在谈论,他们觉得靠着现有的办法赚钱太慢了,贵主又要喝药,又要补充营养,她的不靠大量的钱养着,本就活不去。

    如今,我的乡村生活很不错,我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家,虽不富贵,却很安宁;我有了护着我的两个人,我们都是从痛苦的环境里逃来的,经历了生死考验,他们对我不离不弃,仿佛天地之大,只有这个地方属于我们,茫茫人群,只有我们属于彼此。

    过去,人人都说我家日渐式微,唯有一人可力挽狂澜,便是林青夏。

    但是,我已经无暇思考这个问题,这枚戒指对我来说,除了钱什么都不是。我把戒指给了三月,典当了它,换了七百枚银币——它的价值很明显百倍于它,可当铺就是如此狠毒的存在,在缺钱的人面前,当铺可以无视它的价值,完全随意压价。

    最终,他们决定重旧业,要么暗娼,要么把自己卖到伎院去,他们都不是,很难卖个好价钱,最好的办法是暗娼。

    后来,从京城里传来消息。武昭将军林青夏灭亲有功,一举神祭司,二十天后,她又被破格提为天司,诏令贴遍了大街小巷。

    救一个救不活的人,就像执意打一场打不赢的仗,终将失去一切。

    后来在村的反对之,我决定叫我们三月、四月、五月,刚好我们就是在三月逃京城,又一起度过了四月和五月的生存考验,终于在五月结束的那天,生活安定来了。

    很难回忆我当时听到这些话时是什么心,我冲去抱着他们,哀求他们不要这么,我告诉他们,我可以吃苦,什么东西我都会咽去,我会好起来的,不要去卖

    我一直觉得,只要我不再生病,一切都会好起来。

    本来我对这个世界也有着许许多多的不满,我恨它对我的压抑,恨它的腐朽,可现在我觉得也没什么值得恨的。

    我以为,这就是属于我的平凡人生了,而陆白月的现又彻底打破了它。

    我决定忘记京城的一切,给我们三人取了新的名字,都是贱名,代表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和过去的一切说再见。

    三月的原名很好听,叫桃叙,但是这个名字一听就太有文化了,不适合我们,我就给他改名张三,我叫李四。

    但是当天晚上我没有见到三秋,心急如焚,三月带我去找他,最终我在一条小溪边找到了他。他在清洗自己的,我不知他究竟卖没有,我不敢问,只是莫大的恐惧和愧疚之心袭击了我,让我只能抱着他哭。

    三月则是开辟了田园,解决了我们的吃问题。他没有三秋手巧,但是有力气。

    三秋本来打算还叫三秋,但他对只有自己没有得到新名字到忧伤,于是我又给他起了王五这个名字。

    填饱肚才是最大的真理,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这之后,我想给人抄些东西赚两枚铜板赖以谋生,但是三秋不肯让我这么,他说我的手不该这些。而他有一双巧手,很会东西,比如勾、风筝,灯,他还未被卖时,这些都是他的拿手绝活,镇上有一家店就是卖这些的,他问了老板,老板愿意收他伙计,当然,他是男扮女装。

    (一百二十九)

    我终于见到了这句话成真,却没想到是以这方式。

    我因为经历过那场生死考验,心境也开阔了很多。本来我对母亲赶我京城的不解,甚至还有怨恨,但后来也都想开了;

    或许是命运,那一天,我从里衣的袖袋中找到了一枚戒指。我很吃惊,这是象征着家主的戒指,母亲一直在手上,她说要把林家给青夏,为何又把这个东西给了我?

    我像个正常人一样站起来生活时,已经是一个多月后的事了。

    我哭得伤心绝,他们安抚了我,答应我不会去卖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