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2)

    他溜达到了笔排架边,和她并肩站立着,挑选着排架上的笔。

    苏渺用余光也能受到这男人影,在狭小的空间里,特别能给人一极致的压迫

    周遭气温在升,她不由得加快了呼的频率。

    “写王羲之的字,最好用狼毫。”少年漫不经心地说着,一隻狼毫笔,递到她手里,“试试这支。”

    苏渺一言不发地接过笔,试了试笔尖,比她平时用的羊毫韧度了很多。

    “我不太用的惯这,我用的都是羊…”

    话音未落,少年竟然翻过她的手背,掀开了袖,在她纹的鹰翅,轻轻用笔尖勾勒廓。

    他全然未曾察觉女孩绯红的耳垂,自顾自:“行楷草,都以飘逸为主,简洁遒劲,尤其是王羲之的行,飘逸恣意。羊毫太,撑不起这份气度。”

    说罢,他又用羊毫笔在她柔白皙的肤上勾勒着,“能觉到区别?”

    柔的笔如电般在她肤表层掠过,酥酥,漫肌骨。

    的确,只有细腻的肤才能最真切地受到两者间细微的差异。

    练了这么多年的羊毫,想要,她应该试试更有难度和挑战的狼毫笔了。

    只是……

    “谢谢推荐。”

    苏渺矜持地回手,摘,瞥了他手里狼毫笔的价格,低声,“就逛逛而已,我不在这家买。”

    迟鹰不再多说,手里的笔挂回了排架。

    这时候,店主走了过来,将装着笔的丝绒盒递到了迟鹰面前:“您看看,这是您定製的闲云堂笔,要不要试试墨。”

    “不用,你这里我放心。”

    “得,有您这份信赖,我肯定给您挑最好的。”

    迟鹰接了丝绒盒,直接放了黑书包里。

    “走好嘞,次再来。”

    走了闲云堂,俩人一前一后地走着坡路。

    他背着黑书包,校服外悬在山地车,单薄白衬衣,隐约可见他的骨型。

    路过垃圾箱,迟鹰刹车,从书包里一隻用旧的笔,随手便要丢去。

    苏渺尖,赶跑过来牵住了他的手腕:“别、别忙扔!”

    他的手背温比她一些,微肤也很实,隐约能觉到骨骼的度。

    迟鹰轻佻地看着她:“怎么,刚刚摸了你,你还要摸回来?”

    “才不是。”苏渺脸颊泛起盛夏特有的红,赶松开手,“我只是想问,这笔是不要了吗?”

    “用了很久,该置换了。”

    “能给我看看?”

    迟鹰递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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