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2)
他溜达到了笔排架边,和她并肩站立着,挑选着排架上的笔。
苏渺用余光也能受到这男人的影,在狭小的空间里,特别能给人一极致的压迫。
周遭气温在升,她不由得加快了呼的频率。
“写王羲之的字,最好用狼毫。”少年漫不经心地说着,一隻狼毫笔,递到她手里,“试试这支。”
苏渺一言不发地接过笔,试了试笔尖,比她平时用的羊毫韧度了很多。
“我不太用的惯这,我用的都是羊…”
话音未落,少年竟然翻过她的手背,掀开了袖,在她纹的鹰翅,轻轻用笔尖勾勒廓。
他全然未曾察觉女孩绯红的耳垂,自顾自:“行楷草,都以飘逸为主,简洁遒劲,尤其是王羲之的行,飘逸恣意。羊毫太,撑不起这份气度。”
说罢,他又用羊毫笔在她柔白皙的肤上勾勒着,“能觉到区别?”
柔的笔如电般在她肤表层掠过,酥酥,漫肌骨。
的确,只有细腻的肤才能最真切地受到两者间细微的差异。
练了这么多年的羊毫,想要,她应该试试更有难度和挑战的狼毫笔了。
只是……
“谢谢推荐。”
苏渺矜持地回手,摘袖,瞥了他手里狼毫笔的价格,低声,“就逛逛而已,我不在这家买。”
迟鹰不再多说,手里的笔挂回了排架。
这时候,店主走了过来,将装着笔的丝绒盒递到了迟鹰面前:“您看看,这是您定製的闲云堂笔,要不要试试墨。”
“不用,你这里我放心。”
“得,有您这份信赖,我肯定给您挑最好的。”
迟鹰接了丝绒盒,直接放了黑书包里。
“走好嘞,迎次再来。”
走了闲云堂,俩人一前一后地走着坡路。
他背着黑书包,校服外悬在山地车,单薄白衬衣,隐约可见他的骨型。
路过垃圾箱,迟鹰刹车,从书包里一隻用旧的笔,随手便要丢去。
苏渺尖,赶跑过来牵住了他的手腕:“别、别忙扔!”
他的手背温比她一些,微,肤也很实,隐约能觉到骨骼的度。
迟鹰轻佻地看着她:“怎么,刚刚摸了你,你还要摸回来?”
“才不是。”苏渺脸颊泛起盛夏特有的红,赶松开手,“我只是想问,这笔是不要了吗?”
“用了很久,该置换了。”
“能给我看看?”
迟鹰递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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