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她(2/2)
当然,前提是那个人见过那个年纪的宋慧韵。
回味自己以前有多惨,这不就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吗?
又一个绿灯亮起,余珊起步。
原谅她那时最喜看张玲的小说,是以,用朱砂痣一词形容她,是她认为的最为恰当的词语。
这个时间不,但已经足够自己结婚生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她看着后视镜,男人瞥她了一,缓缓:“看你今天晚上酒喝多了,觉你要吐了。”
而宋太对宋慧韵的成见,大多来自宋慧韵背后的宋家。
她也礼貌地朝她,宋慧韵她是认识的,恐怕跟着老板到现在的,就没有不知她的。
他是懂她的。
有时候,你说一个人,你不如说,你懂一个人。
余珊心里一惊,随后又平复答:“是,宋董。”
宋慧韵挖了一送嘴里,冰冰凉凉的,又有杨梅的香气,又酸又甜,好吃。
这笔钱,或者说这个机会他等待了多久。
于他此刻而言,万言万当不如一默。
他们的世界,不需要示弱来达成目标的,要手段,打铁要靠自,要钱还得自己来。
原意是教他学会观察他人达到利己的目的,不是叫他拿来这么用的,这本不利己,反而越观察越,看越多越亏。
她是前宋太留给宋锺念的人,以前宋太还在宋家的时候就非常不喜小宋董这个女朋友,拿她的话来说就是,对一个人一开始有了成见,那这个成见就一直会带在那个人上,只要她一看就她,就想起了那些成见。
女人看了她一,轻轻算是打过照面。
余珊带着一西装姗姗来迟,临上楼时,却于拐角遇见老板的…前人,和另一个男人十指相扣,正要离开。
五年。
听到这话,她先是愣了一,随后又笑着打开冰沙盒。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其实到了某一刻就已经走尽了,后来人再怎么留,都是求,不然怎么会有人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求。
──老板心里的…朱砂痣。
肩而过的一瞬间,她闻到了女人上隐藏的香味,很明显。
回程路上余珊开车,宋锺念坐在后面的闭目养神,看不来他不兴,小宋董大了,心思越来越难猜了。
时至今日,每一次见到她,她仍会想起,那晚那个伤痕累累的女孩,睛憋红了都不肯哭,红着一双睛,用几乎哀求的语气跟她说:“余珊,求你了,别告诉他。”
余珊踩着跟鞋跑上楼去,打开门,帅气的小老板站在窗边烟,屋里除了烟味,和一女人的香味,没有其他味。
“把我准备好的钱给那边吧。”男人脱衬衣。
她想,或许宋太真的错了,以小窥大太过片面,那个女孩不是那样的人,至少她和她贪婪无德的父亲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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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我想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