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1/1)

    应该是听到哈月的笑声,一直保持缄默的薛京在冷风中回看了她一。光照不佳,粉巾的遮盖,薛京只能看到她小巧的鼻尖,而顺着她侧脸的弧度向,很快他的瞳孔晃动了些许,是因为视线碰到了她的珠。这些年世俗评判丽的标准日新月异,为了在文学式微的境地充分迎合读者市场,写引力的角,薛京也会经常关注着网络社上新现的词。无论小说容通俗与否,他总是很会制造喜闻乐见的两氛围,将自己的作品包装成粉的浪漫炸弹。前两年纯风当,他便安排书中的女主穿上茸茸的肩针织衫。后来爹咪系男友圈,他又让笔的男主角保持每天喝大量白粉的习惯。但就是这么连年产工业糖般人设的一位青年男作家,当初却是个实打实的智恋。他喜上哈月的初衷是因为她的思想,至于她的外貌,在往后的很一段时间里对于他来说都是模糊的剪影。可是现在,哈月清冷的侧脸突然一瞬间唤醒了他很多关于对方外形上的明确记忆。哈月的双的,每当她专注地凑到他面前,想要嘟起嘴和他索吻时,那双上扬扇形的睛就会变得十分圆,顿,看起来有小孩的顽。哈月的鼻梁有一小而的驼峰,当她坐在他的怀里对着台灯读书时,翘的鼻会在面中留梯的影,让他的指尖总是忍不住在她翘的鼻梁上轻轻游弋。哈月的嘴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笑,她的珠有嘟嘟的丰盈,上饱满,像是某的甜,清晨他们已经相拥了一整夜,躲在被里还要耳鬓厮磨的时候,他总是先从这里开始尝起。哈月的外在条件不是第一惊艳的类型,但是日复一日的相,这毫无攻击的柔和会令人逐渐上瘾,好像闻惯了城市雾霾的旅人突然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空气都会倍清甜。毫无疑问,她的在浮躁的世界里有降温,是何时都不会过时的。以前上学时她打扮成知识分时是的,后来同他分手时穿着成的利落洋装是的,现在,她穿着质朴,有厚的乡村气质,也不让人觉得格外丑。薛京相信,等到她老了,白,也会是一名可的老妪。但是,薛京从没有在自己的作品中描写过哈月这。原因很简单。因为哈月的魅丽是慢毒药。薛京了两年多的时间去吞毒药,吃得忘乎所以,中毒很,连自尊都可以为之抛弃。

    直到毒发时,薛京才发现她的思想是一场披着羊的骗局,姣好的外表面藏着一副腐烂的灵魂。森林里不止有飞鸟途经,溪连绵,还藏着黏腻的沼泽和各骇人的虫蚁。通俗来讲,哈月是个十分会伪装自己心思和行迹的拜金女,她这的女即便再引力也不符合主价值观。他在书中弘扬的是真善。可就是这么一个反派人,一个技艺湛的,让当初陷恋的他沉湎到无可自,甚至认真地计划过和她共度余生。这真是荒谬至极。电动车上,薛京外的手腕突然有一丝痛。他电似的,立刻收回自己的目光,可神晃动移,他发现自己的睛不受控制,正在查看她握着车把的双手。骨节窄小,燥,最重要的是,那十手指上,没有可以将骨坠折的大颗钻戒。何止钻戒,那上面连一枚素圈的印都没有。肺充满尘味的空气,薛京重新将膛的浊气慢慢滤几回,没有观众,他突然不想再和这个可恶的反派玩那假装陌生人的幼稚游戏了。距今为止,他们分手四年了,她不是说自己从小就梦想着过富太太的生活吗?怎么kpi竟然没有达成?她没结婚,为什么?她现在这地方,为什么?她姿态如此狼狈,明显于权力风,但看起来似乎比以前松弛得多,为什么?该坐宾利到的女人到底为什么要骑着劳动人民才需要的电动三车?难除了在外人面前同他演戏,她就没有什么想开和他讲的话?起码为自己落得如此境地找个借。恶劣繁的好奇到底驱使薛京开,说了那四个再烂俗不过的文字。“哈月,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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