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封求救信[刑侦] 第89(2/2)
一年后的2009年6月,安如韵杀死了葛君洁, 又从尸体上取下她的两根浮肋,做成了一模一样的肋骨摆件。
等回到家,她便取出从前的那个红色锦囊,把里面原本放着的头发扔掉,再替换成了葛君洁的头发。
可这锦囊里的头发,是严秋山用剪刀剪下来的,它们怎么可能存在毛囊,以至于能被提取到dna呢?
这个工作本身并不难, 只是由于时间已经过去了15年,警方一开始对比对工作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这些事实都在说明——
锦囊里的头发, 以及那个肋骨摆件。
2008年7月,安如韵做了手术, 取下了自己的两根浮肋。
可如果头发、肋骨、死者, 三者都不属于安如韵呢?
这样一来,警方比对肋骨摆件,和女性骸骨的dna时,就会发现二者完全一致,继而误以为死者就是安如韵。
公安系统的数据库, 并非记载着每个人的dna。
警方由此判断,死者就是安如韵。
事实上,从安如韵的家里带回来的衣服、化妆品、梳子等等物品上,均没有找到任何能提取出dna的人体检材。
因此, 在确定那具女性骸骨身份的时候, 警方采取的逻辑是,先从骸骨上提取dna, 再从安如韵家中能找到的诸如头发一类的生物检材上提取dna,如果这两种dna是一致的, 自然而然地, 也就能把死者身份判定为安如韵。
连潮的心脏也随之一沉,立刻明白了关键所在。
结发为夫妻
这次还真差点被凶手骗了。
这分明是凶手在杀死她之后,划开她的胸膛,切下她的两根肋骨时,不小心留下的!
警方找到了足足两项证据,来证明安如韵就是死者——
除了这个红色锦囊。
“怪不得这次一直找不到有合适动机的嫌疑人。死人才不会有杀人动机。”
2008年8月,她将它们做成摆件,放在了丈夫的床头。
一般来说,有犯罪前科人员的dna,才会被登记在册。
不仅如此,它们还与悬崖底部女性骸骨的dna完全一致。
因此,想要从存放了15年的头发中提取到dna,这根头发一定要有毛囊才行。
按目前最新的刑侦实践,已实现从单根无毛囊头发中成功提取到dna的案例。
到这一刻,安如韵为什么居然要做肋骨去除手术,总算得到了真正合理的解释。
之后梳子一直封存在柜子里,尽管已经过了15年,也有一定的概率检测出dna。
目的是为了给警方提供虚假的dna信息。
锦囊寓意“结发为夫妻”,里面的头发理应属于一男一女。
毕竟严秋山完全可能已经把妻子用过的东西都扔了, 又或者房子可能进行过重新装修, 甚至被卖了。
比对工作也就进行得十分顺利。
现在看来, 完整的真相应该是这样的——
除了肋骨,安如韵还将锦囊里的头发进行了掉包。
也因此,它肋骨上的那道刀伤,并不是凶手在用刀杀她时偶然留下的——
从头发与肋骨摆件中分别提取到的dna,二者完全一致。
之后她回到家,将新旧两份肋骨摆件进行了掉包。
如果提取到安如韵dna的头发来自梳子,没什么问题,毕竟人梳头用力的时候,是可能连带发根的毛囊一起梳下来的。
应该是在杀完人后,她拔下了许多葛君洁的头发。
当然,现在警方在这个红色锦囊里,除了女性dna,也找到了男性的dna,经查是属于严秋山的。
可以想象,安如韵应该是提前找机会,在严秋山出差去香港前,想办法取走了他的一部分头发,之后与葛君洁的混在一起,放进了红色锦囊中。
宋隐微微歪了下头,抬手按向自己那有些僵硬的后颈,然后他张开口,轻轻呼出了一口气:
此外,女性骸骨上的那两根缺失的肋骨,也根本不是在手术中摘掉的,而是在死后才被人弄掉的。
如果相关生物检材,曾被人为地掉过包呢?
好在严秋山并没有这么做。
但这要求头发脱落的时间不超过72小时。
至于红色锦囊里的头发,则是伪造的。
安如韵的所有私人物品,都被特意清扫处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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