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称 第节(2/3)
“合适那怎么不在一起呢?没在一起那就算不得合适。而且我看这男孩子对你挺用心的,你不一直说要找对你好的吗?这不就是。”
一想到女儿的终身幸福就肩负在自己身上,对此蒋志梦感到责任深重,而且志在必得。
江微从鼻腔间发出一声嗤笑,把她那点昭然若揭的意图看得分明:“以后也不会有事发生,人家身边有的是比我更合适的。”
“你看,我说你们有事了吗?为什么你每次和我们说话总是这么抵触呢?”
言行举止无不让你意识到“我们是不错的朋友”,但又只是“不错的朋友”。
两人如今的境遇对比令人难堪,想起来这些事,连带着蒋志梦对见到林聿淮的惊喜也不由地淡了几分。
现在当然也是这样。她想。
彼时她以为日子总是这样,鲜花着锦,烈火烹油,自然也就眼高于顶,豪掷光阴。
这是实话,他高中的好人缘绝非无中生有,毕竟平时很难见到这样优越得不像话却没什么傲气的人,熟识的同学或多或少都得到过他随手的帮助。
江微一眼看穿她的心思,又想到刚才的事,心里一刺,直接回:“妈,你就别多想了,我跟他什么事也没有。”
第27章 勇
直到蒋志梦在楼上等得都有些着急了,江微才从楼下回来。
然而世事变迁,林母虽长得不如她,时运却比她强得多,相亲相上了一个科员,后来老公下海经商,又摇身一变成了有钱人家的富太太。
如今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宽慰她,眼下年纪大了,这辈子除了开车什么也不会,只能一边歉疚着,一边开着车。
压抑住内心的翻涌,她把女儿拉到沙发坐下,先抛出一个问题,预备循循善诱:“你和你这同学毕业后还有联系吗?在东江呢,什么时候遇上的?”
“还不是因为您之前类似的话说过太多回了。”
仅此而已。
“更合适的跟他在一起了吗?”
“他对谁都挺好的。”
当年一进百货大楼的门,迎面大半层都是服饰衣帽,能在那儿天天露脸的都是万里挑一,足可以见她的风光。
“我哪里有,一说点什么你就不耐烦。再说了,现在没什么事,不代表以后就不会有什么事。”
林聿淮的母亲与蒋志梦两人的确是旧相识,家在同一个镇上,上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毕业后一起进的百货商场做起专柜,林母分到日化区,蒋志梦分在女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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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她那傻闺女看上去还是一窍不通的死样子,到头来还得看她这个当妈的。
只是这种帮助始终保持着妥帖的分寸,少一分显得冷漠,多一分引人遐想。
她刚想挖苦两句“让你送个人你送到美国去了”之类的,想到是去送的林聿淮,才生生忍住。
人越有钱,便越天真。林母年近五十依旧是一派天真的模样,同学聚会上拉着儿子出来表演大提琴。琴拉得怎么样蒋志梦听不懂,就记得人倒是长得仪表堂堂的,也是后来才知道,这男孩儿还和江微是同班同学。
这么一想,她的心里又恢复了平衡,呼吸时喘的气儿都更粗了些。
他以为得过且过意味着一世安宁,没料到这辈子不是委屈了妻子,就是委屈了女儿。
江微不说话。
心怀歉疚,便会迁就。如今蒋志梦在家中不可撼动的崇高地位就要归功于他的沉默与忍让,只是没想到除了他自己,还让女儿也从中受了委屈。
不过这倒是启发了她,抛开两家的条件,其他方面,她认为自家女儿是很配得上人家儿子的,这两人若是真能走到一起,那她前半辈子被拉开的差距又算什么,临了临了,小半百年过去了,她们的下一代不还是站到了同一条起跑线上。
“你是不是傻,”蒋志梦恨铁不成钢,“你以为男人都是慈善家,对你无事献殷勤?这都想不明白。”
这事不仅要办,而且要有的放矢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