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3)

    “嘚嘚嘚, 嘚嘚嘚。”

    “哎呀,这是谁家的小胖崽呢。”

    “吃了睡睡了吃,小猪崽似的, 不然还是叫小猪吧?”

    ……

    明媚的阳光之下, 秦书一袭石绿长袍, 坐于石凳之上, 她垂着头,手上拿着一个红色的拨浪鼓,左右摇晃, 逗着怀里的孩子。

    小孩圆头圆脑, 看着不过出生几日,皮肤红红,此刻被裹在红色的虎纹襁褓里,睁着黑黝黝的大眼睛, 咧着白牙, 试图抓那响着的拨浪鼓。

    费大鸣坐在另一边, 眼巴巴地看着她抱着自己三十五岁才有的崽, 忍了没一会儿就把人给抢了过来, 没好气道:“滚你丫的, 你才猪呢,我家小石头这叫心疼娘。”

    说着,他用脸蹭着孩子, 又亲了两口。

    可惜他这人糙得很,几日忙碌之下, 脸上胡茬还没清理干净,这往上一蹭,刚才还乖巧的小家伙迅速扯着嗓子嚎了起来, 眼角也汪起了眼泪。

    “哇——”

    费大鸣浑身一僵,有瞬间的无措,好在他这几日也没少照顾孩子,赶紧抱着轻晃哄着。然而没什么效果,小淘淘对他这个亲爹明显有意见,越哄哭声越大。

    秦书翻了个白眼,把人抱了回来,站起身轻轻摇晃,轻声细语地逗着小家:“不哭不哭,嘚嘚嘚,不理你爹,干娘陪你玩……”

    秦书现在依旧不喜欢收拾打扮,但府中有丫鬟,每日出门的妆造也是由她们负责,不须自己费心,只要不是过于繁杂有碍行动的造型,她也不会推拒。

    她今日一袭石绿长袍,配饰是点翠冠钗,皆是鲜艳之色,很抓小孩子的眼睛。她又生得明艳动人,压着声音温柔哄人,别提多好看了。

    小家伙很快就平静了下来,小手抓着她的衣摆,湿漉漉的大眼睛盯着她,鼻尖红红,嘴里还冒着泡泡,一看就很喜欢。

    费大鸣看着酸溜溜的:“我才是亲爹。”

    秦书勾着嘴角,点了点小家伙的鼻子:“还好淘淘不像你这个亲爹。”

    小家伙才出生三天,眉眼已然有了亲娘的痕迹,五官清秀,性子文静,等胎色一褪,皮肤白起来,不知道多可爱。

    她补充:“一看就是个读书的料子。”

    费大鸣:……

    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看书。

    这些多年过去了,费大鸣在许颐和的熏陶下,也就勉强能看懂些诗书,再多的就不行,学不了也不想学。孩子比起随他,肯定是随他媳妇来得好,他媳妇儿聪明又漂亮。

    想着,费大鸣又得意了起来:“随娘好啊,随娘有出息。”

    那可是他媳妇儿。

    他这辈子干过的最成功的两件事,一件是结识了秦书秦衡,另一件就是娶了许颐和,现在过上了靠老婆朋友吃软饭的日子。

    想着,费大鸣走过去摸着自家儿砸的脸,语重心长着:“等你大了以后,好好跟着你麒哥读书。”

    费大鸣对干儿子秦齐非常有信心。

    他现在已经抱稳了两个好友的大腿,麒麒的未来大腿就让给他儿子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他这个当爹的别的不行,只有多传递一些吃软饭的技巧了。

    “好啊,等淘淘三岁了,我带他启蒙。”秦齐对此没有意见,他站在秦书边上,看着还在吐泡泡的淘淘,眼中带着些奇异的意味,他又戳了戳人的脸颊,捏捏小家伙的鼻子,抿着嘴笑。

    “不过若是不认真,也是要打手板的。”

    费大明正是心疼孩子的时候,讪讪:“也,也不着急吧。”

    秦齐捏着淘淘的小手,笑:“读书宜早不宜晚,三岁启蒙认字刚好,五岁可以学一些诗词韵律了。”

    几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秦齐比之前又高了半个脑袋了。

    他入了书院,身边都是都城各家出众的学子,每日研讨交流,身上的书卷气也越发浓重,此时一袭白衣,玉冠簪发,白玉悬腰,整个人翩翩如玉,却又让人难以反驳。

    这可是个能从早到晚看书一气不歇的人

    费大鸣看了一眼自家什么也不懂还抓着人袖子吐泡泡的崽,在心里为他抹了一把辛酸泪,嘴上:“那就交给麒麒了。”

    秦齐又捏着小家伙的脸蛋,笑得人畜无害:“我会好好照顾弟弟的。”

    ……

    秦书瞥着他憋着坏的模样,敲了敲他的脑袋,让他收着点。

    这可是费大鸣和许颐和唯一的崽,能有出息能上进自然是好的,实在不行,像慕流北那般当个小纨绔也无妨,反正他们养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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