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费比安出版社(9)(6/6)
这就是名声的作用了,沙利马的名声本来就糟糕,再加上上次新娘送礼会时发生的事,足够传出很难听的话了(也有人造女方的谣,但不可否认,场面弄的那么糟糕,沙利马也不可能独善其身。只不过那类谣言对男性的影响没那么大,只要当事人脸皮够厚,笑一笑也就过去了)。
而丽莲呢,她进入费比安出版社后,连和男同事多说一句话都没有。虽然因此有人背后阴阳怪气她高傲,却没人能否认她的正派、矜持。
尤其她是如此美丽、如此年轻,才十几岁而已,哪怕有点反应过度,也是可以体谅的了——像个学生妹一样不懂职场规则?是啊,本来就是学生妹的年龄。而且这样的绝代佳丽,被她拒绝好像也很正常,过多的抱怨反而像是在痴心妄想什么。
“丽莲,我听说了一些你对沙利马先生的不满……或许这里有一些误会?”埃文斯先生没多久也知道了丽莲对沙利马的态度,是沙利马直接对他抱怨的,所以这天午餐时他邀请了丽莲,想要和她谈谈。
在沙利马眼里,埃文斯先生不只是丽莲的直属上司,更是她的‘保护人’。谁都知道丽莲这个助理编辑职位是通关系走后门得到的,所以如果对她有什么不满也不能走正常的办公室路线,而是要和埃文斯先生说,类似学生犯错叫家长,让家长管。
看来丽莲的反应确实让沙利马不满了,主要是这很难堪,每次其他人注意到丽莲对他没好脸色,就会联想到他的‘风流韵事’。虽然他并不在乎那方面的名声,但经常被人提醒、诟病,总是让人不快的。
所以他通过埃文斯先生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想要向丽莲‘施压’。
丽莲非常坦然,丝毫没有被‘叫家长’的不知所措,点点头又摇摇头:“是的,埃文斯叔叔,我的确对沙利马先生有些不满,因为他的作为并不让人尊重,不是吗?所以不是什么误会——您不用拿那套对付小孩子的话应付我,我是不会被说服的。”
“我厌恶沙利马先生那样的品格,也不认为那有什么可辩解的。”丽莲露出了一个‘大家心知肚明’的表情,让埃文斯先生不必做无用功,然后才接着解释:“并不是针对沙利马先生,对品格低劣的男人我一贯如此。”
埃文斯先生倒想为沙利马这个多年同事辩解一二,至少不觉得对方应该被打到‘品格低劣’一类。不过他的年龄做丽莲的祖父都勉强能行,再加上老友拜托,以及这段时间对丽莲的教导,埃文斯对丽莲完全是长辈对孩子的包容——一个十几岁的漂亮女孩儿,还天资卓越,性格要强一些甚至不能说是缺点!
如果不是带刺的玫瑰,反而是要让人担心的。
所以埃文斯先生没再替老同事说好话,只是劝导丽莲:“或许你不太喜欢沙利马,但他是管理层不是吗?至少该给他一些表面的尊重。”
“已经足够尊重了,如果他不是管理层……”丽莲抱怨了一句。这也是真话,如果是上辈子遇到这种男的,怎么可能这样‘忍气吞声’?是的,即使是此时人们看来过度的反应,在丽莲也是‘忍气吞声’。
“沙利马先生总不可能因为我去他办公室时开着门就解雇我吧?”丽莲有些自暴自弃地说:“人事方面是如此草率的吗?”
沙利马又不是她的直属上司,在丽莲看来,如果没有解雇她的权力,她就可以这样继续保持自己的‘态度’。
“办公室没有那么简单,小姑娘。”埃文斯先生没有因为丽莲的抱怨批评她幼稚,反而笑着摇了摇头,不痛不痒地说。
他的态度显然也明确了,虽然口头会劝导丽莲,但实际上却不是真的要‘掰正’她的态度——不只是因为他爱护丽莲这个晚辈,还因为在教导丽莲的过程中,他确实看到了丽莲闪耀的才华天赋。
就像老朋友保罗坚持的那样,这是一颗价值连城的原石,打磨之后是会闪耀文坛的!而作为打磨者之一,他也会深感荣幸。
没办法,作为一个资深的编辑,常常和创作者们打交道,埃文斯先生是很难拒绝发掘、推出一个天才的诱惑的。
他的想法也很简单,天才就不可能温顺,他们总是会对外界保持高度敏感,反应过大只能说是一种天赋的副产品。所以,要让一个天才受办公室规则的规训什么的,不只是荒谬,而是残忍!
所以沙利马先生虽然不满丽莲,丽莲之后也依旧能我行我素。
她当然知道这是托了埃文斯先生的福,而她大致也能猜到埃文斯先生之所以对她如此纵容的原因——说到底,她不是真的来做助理编辑的!
不过相比起‘狐假虎威’混职场,不断学习、靠写作混出头才是正事。在这样的信念下,除了每天固定的写作练习,她也终于写出了一个还算满意的中篇故事,一个名叫《青春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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