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粮食竞标(1/2)

    粮食竞标

    呈县长、诸位大人钧鉴:

    各标段土方工程及路基处理,亦已分由本县三家信誉良好的营造社竞得。相关契约条款已商定,只待用印。

    唯工食粮秣一项,经反复斟酌流民劳作实情与管理便利,拟采用“按日定量、发付原粮”之策,不设伙房供食。现就此项招标方案陈报如下:

    招标标的:纯以未加工之粮食为标的物,按每日实际出工人数核发。招标总量为预估工期内所需之原粮总斤数。

    粮食品种与质量:

    主粮:以本地大宗、耐储之玉米面(苞谷面)或高粱米为主,要求干燥(水分≤14)、洁净、无霉变、无沙石杂质、颗粒/粉末均匀。

    搭配:可酌情搭配部分小米(粟米)或杂豆(如绿豆、赤豆),品质要求同上。严禁使用霉变、陈化粮。

    发放标准:

    壮工(主劳力):每人每日实发净粮贰斤(市斤,约12公斤)。

    辅助工(老弱妇孺,从事较轻劳务):每人每日实发净粮壹斤半(市斤,约09公斤)。

    说明:此标准为维持基本劳作体力之需,发付实物,由民工自行设法炊煮。

    供应商职责:

    按日配送:中标粮商须于每日卯时(清晨5-7点)前,将当日足额、足质之原粮,运抵指定之工地粮秣集中点(拟设于各主要工段附近,共设x处)。

    计量与验收:粮商交付时,需接受工程委员指派之司粮人员现场过秤(使用官定标准秤)、验质。以司粮人员签收凭据为结算依据。

    仓储与短途:粮商需自行解决县城或集散地至工地粮秣集中点之仓储与短途运输。集中点需提供简易防雨防潮设施(如苇席、油布棚)。

    响应调增:若因工程需要,临时增募工人,粮商须有能力在接通知后二十四时辰(48小时)内,按新增人数比例增供粮食。

    招标方式与结算:

    招标粮食总量(基于预估平均用工数x工期天数x人均标准计算,并包含合理余量)。

    投标商需明确其供应之具体粮食品种、单价(按每市斤计)及总报价。

    价低者得,但须严格满足质量与配送要求。

    结算周期:每半月(十五日)凭司粮人员签收之汇总单据结算一次。付款以银元为主。

    罚则:

    延误配送:迟于规定时辰送达,影响当日发粮者,每延误一日,罚扣该日粮款之一成,并需立即补足。

    数量短缺:交付数量不足,须即刻补足,并按短缺部分价值之双倍罚款。

    质量不符:验收发现霉变、掺沙石、水分超标等,该批次粮食拒收。粮商须在六个时辰(12小时)内更换合格粮食,并处以该批次价值三成罚款。若影响发粮,另按延误罚则处理。

    重大违约(如连续三日无法供应):工程委员会有权单方面终止契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赔偿责任。同时紧急启用备选粮商(招标时将要求投标者注明是否有能力作为候补)。

    此方案旨在:

    节省开支:免去大规模设灶、雇厨、购柴、管理之繁杂与额外开销。

    便于管理:按人头发粮,计量清晰,减少贪污克扣环节(如熟食分量、质量难以监控)。

    灵活适应:流民工可自行结合家庭情况处理粮食(或合炊,或带回部分养家)。

    明晰权责:粮商专司供粮,工程方专司发粮,责权分明。

    丰裕、同泰等粮行对此方案原则认可,唯细节(如集中点具体位置、验收细则、极端天气预案)正作最后洽商。契约草本日内即可呈阅。

    伏乞钧裁!

    工程统筹处谨呈

    [民国二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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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统筹处议事厅内,气氛凝重。

    三张方案书并排置于长案上,代表本县三大粮行:丰裕行、同泰行、德源行。主官居中,左右分坐委员,目光灼灼。招标告示言明“按日发付原粮”,今日便是这三家争夺这桩关乎数千流民口粮、亦关乎厚利的大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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