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129(2/3)

    柯伦说,以前放着没管这个人是因为他觉得既然这里不算是自己的封地,自己又因为被国王召见而长期不在封地,何必管那么多;而且铲除了这个酒馆老板以后,总还会有其他取代他成为这个黑心商人中转点的人。那么,何不保留这个人,然后在这个人身边尽可能地安排监视的人手,确保能得知准确的情报,万一事态有变也能及时出手呢?

    ……所以!现在我们就在这里了!林间镇的“夜色”酒馆!并且!我们成功打入了这家酒馆的地下室!

    他说林间镇有个酒馆,酒馆老板传说路子很广,什么都敢卖,早些年在亚历山大先王还在位的时期,曾经颁布过一段时间的全国禁酒令,但那家酒馆就硬是敢在禁酒令时期卖私酿的酒和从邻国偷运进来的酒。后来艾德里安国王继位,觉得禁酒令也没什么大作用就下令废除了它,但林间镇这个头铁路子硬的酒馆老板名声渐渐地就打了出去。

    柯伦不知道使用了什么自己调配的染发剂,把一头标志性的金发染成了平平无奇的黑色,还把平时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抓乱了一些,前额上覆盖着几绺碎发,看上去已经完全没有了平时那种金发天使的圣洁(?)感。

    我穿着一件领口开得很低的廉价长裙,一走动就使得硬绸的裙摆簌簌作响。这种扮相让我有点儿不能适应,可这些恶棍谈生意的时候,有个女人在旁边更容易令他们分心——当然我们也可以去雇佣一个女人来做这件事,但是我总觉得我们今天来做的是危险的事情,让一个毫不知情的女人或者毫无自保能力的女人来这里,不但残忍,而且添乱。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算顺利,就是我胸口总感觉有点儿凉。

    我:“……”

    我呢——我的扮相就更令人匪夷所思了。

    柯伦说,布雷斯特伯爵家有个忠心的手下,在林间镇已经呆了十几年,也成功跟这个酒馆老板建立起了足以互信的交情。他觉得假如要调查附近罂粟种植园里生产出的鸦片的去向,就得去跟这个酒馆老板打一打交道。

    在地下室这个布置得竟然格外奢华的小厅里,他半倚在沙发中,身下猩红色的天鹅绒衬布衬着他的衣冠楚楚,右手支在沙发扶手上、手里拿着一杯酒,左手则漫不经心地随意搭在身侧一旁,看起来一时间竟然让我有种错觉,仿佛从他身上看出了几分斯文败类之感。

    那位自称老约翰的酒馆老板已经跟柯伦你来我往地彼此试探了好几轮。

    他是个身材很高、已经顶着个发福的肚腩,但手臂上还残余着一点儿肌肉线条的五十多岁的老男人,虽然眉毛和唇上的粗八字胡已经花白,但上挑的眉峰显示出他一点儿也不好惹;他在进屋的一霎那,目光已经变成了鹰隼一样锐利,浑身的气场也变了。

    无知的酒客们拥挤在一楼,他们踩踏木质地板的声音咚咚咚地响在我们的头顶。

    我感到他说得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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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家酒馆从外表看有两层楼高,我本以为地下室就是酒窖,结果现在才发现,在酒窖的掩护下,这家酒馆的地下室居然是一个绝好的、掩人耳目的谈话场所。

    更何况我也需要得知第一手的信息和印象——我觉得综上所述,我是打扮成风尘女郎、跟随柯伦所扮成的斯文败类一起来谈生意的无上人选。

    很好,黑心生意网之必备要素——一位路子野又大胆包天的地下黑心商人/酒馆老板/投机分子/地头蛇——这不是就出现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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