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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一慕活到三十五岁,她完全正常一个人,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她都有,不是没有对别人动过心,可是像现在着样,碰到一个简令,总是步步退让时时心软的时候,是从来也没有过的,这样的感情甚至让罗一慕自己都有点害怕。
简令很喜欢罗一慕摸她的头,不知为何,她这样摸时,总让简令有种被宠爱的错觉,忍不住想要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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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一慕单手揽着简令的肩,摸摸她的头,简令顺势在她手掌心里蹭了蹭。
简令五岁那年,被一个胖小子按在地上打掉了一颗门牙,满脸血地哭着回家,她爸爸只会慌里慌张地带她去医院止血,简令很想让他带自己去那小子家里找他们家长理论,或者直接修理那小子一顿,可是她父亲只知道摇头,说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罗一慕就是出现在她生命里的英雄。就像那天在罗家,简令被罗秒指使的人欺负,罗一慕不知从哪里跳出来,就那么直挺挺挡在她面前,帮她赶跑了那些人,又或者这次摔倒,罗一慕甘愿做她的肉垫,只为她少受那么一点伤。虽然简令等了二十年这个英雄才出现,可是简令已经满足得不得了。
罗一慕是简令从来也没有接触过的交往对象,她从前喜欢的那些人,总要她时时宠着,她也习惯了扮演宠溺者的角色,在她看来,漂亮的女孩子,偶尔撒撒娇使使小性儿是很可爱的事,简令乐得纵容,可她从没试过在别人怀中娇纵,大概也只有罗一慕能让她这样了,别说,有个人宠着自己,感觉还真不赖,好像自己所有的错误在她这里都能被包容,自己的所有委屈都能在她怀中得到安慰。
简令长叹一口气,想如果自己小时候罗一慕就出现身边该多好,她这么厉害,肯定能帮简令教训那些欺负人的坏小孩。
这是简令从未获得过的安全感。
也是从那天起,简令学会了以暴制暴这个道理。这个看似得体的社会,文明的表象下面是真实的弱肉强食的丛林,温顺软弱的人注定被欺负,别的小朋友还在舔棒棒糖的时候,简令已经触碰到了这个社会最真实的一面。
这样的感情罗一慕从未有过。
大概是她真的太像自己从前养的那条傻狗了,罗一慕无奈地想,都这么笨,又这么黏人,让人根本不忍心对她发脾气,或者说一句重话。
“慕慕。”简令看着罗一慕,心生欢喜,说出来的话都染上了腻死人的甜,“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发自内心地问。她自己的德性自己知道,平心而论,自己根本不值得罗一慕的如此对待,她那么优秀,值得更好的人,完全可以找一个学历高、性格好、身世干净,也没有那
她父亲不知道,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下场就是小胖子得寸进尺,仗着自己比简令高壮,打了她之后又没受到惩罚,于是知道了简令是个软柿子,隔三差五就找茬揍简令,揍了简令一个多月,直到她有天瞅准机会一脚踢了那小子的命根子,他捂着下面痛苦倒在地上,简令又趁此机会又踢又捶,把他揍得鼻青脸肿,他才知道简令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后来简令经常想她的生命里能有一个孙悟空,或者多啦A梦,或者别的什么厉害的英雄,能保护她,让她也能像别的小孩子那样无忧无虑地舔棒棒糖,而不是总是担心会被人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