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6(1/2)

    慢敲打键盘,搜索——如何成为一个好妻

    搜索完后又在萨比的指示消除搜索记录。

    搜索来的结果的大意是说想要成为一个好妻,首先得有个好厨艺,想要笼络住男人的心,就得笼络住男人的胃。

    所以,任榆才学习饭,虽然成效甚微。

    “你嘛?我的面要糊了!”被朗稔拖着往外走的时候,任榆还在抱怨。

    “别了。”

    朗稔几把任榆租车,十多分钟后到达餐厅。任榆看着空无一人的餐厅,有纳闷。

    然后他被朗稔推上餐厅中间的台,这是一间比较上档次也有格调的餐厅,中间的台本来是放置有钢琴的,偶乐有客人来用餐,会有钢琴师在上面演奏舒缓的钢琴曲。

    现在台上的钢琴不见了,四周摆满红玫瑰,还有粉的心型气球,朗稔对任榆说:“小榆仔,你先闭上,数六十声。”

    任榆瞪着他,其实看这布置,他心里已经有些许猜测。

    任榆这人呢,可能天生就缺乏浪漫细胞,只觉得周围的红玫瑰看起来艳得慌,还有那气球,怎么看怎么别扭。周围弥漫的香味,有闷,得他鼻的。

    不过看到朗稔中掩饰不住的激动以及温柔时,他心中一甜,不再计较那么多,乖顺的闭上

    朗稔忍住想要亲他的冲动,以几乎是残影的速度蹿到后台,迅速将上T恤换成西装,然后手捧一束红玫瑰走来。

    在他刚走来时,餐厅的灯光就黯了去,只剩台上朦胧又昧蓝粉光芒,光芒中心,是玉立的任榆。

    他闭着睛,嘴轻动,很认真的在数数。朗稔看到了,心中顿时柔成一片。

    虽然小榆仔老是瞪他,动不动会踢他踹他肘他,可是,常常当他要认真什么事时,任榆从来不会阻止他。而且当他有所求时,对方必会同意,甚至会很认真的完成他的请求。

    这样的人,他怎能不呀。

    其实朗稔求婚应该用白玫瑰,但他不喜白玫瑰,也不喜,白太单调,他总觉得白瘆的慌,结婚嘛,就该红。红象征生命,,冲动。

    所以他选了红玫瑰。

    不知从哪响起一阵动人的旋律,和着这旋律,朗稔走上台。同一时间,任榆中数到六十。

    他缓缓睁,看着前面的光青年踏着一束跃的白光一朝他走来。

    “小榆仔,我朗稔是个人,是个氓,更是个坏。这辈呢,我骗过人,害过人,杀过人,坏事好事我都过。有时候我常常想,像我这样的人,生活在安逸的世界里,说不定哪天心理就彻底扭曲,然后开始报复社会。”

    “但是,还没等我变呢,末世就到了。其实在末世我也没什么好事,也就救了几个人。别看我天天笑嘻嘻,骨里,血是冷的。”

    “要不是遇到你,我还不知会怎样。遇到你那天,我也不知咋的,生怕你被丧尸咬了。俗话说一见钟,说不定正是那个时候,我就对你一见钟了。”

    朗稔中的神越来越温柔,任榆微怔,听着朗稔的声音继续说:“后来我一直问自己,怎么就这么幸运,幸运的捡着你了呢。”

    “现在,小榆仔,你愿意嫁给这个没有发、坑蒙拐骗把你拐来的光氓吗?”朗稔单膝跪去,将手中的递上去。

本章尚未完结,请一页继续阅读---->>>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