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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相好的,依靠她们给他的粮和其他东西养活自己和两个焉知母姓的儿①。

    这些事儿在那些卫中恐怕是极其伤风败俗的,然而对于丘人而言却习以为常。人们能够容忍寡夫和别的女人往来,却不能容许改嫁。而如果寡夫非要和相好结婚,则必须要那个相好赘到男人死去的妻主家里②。这对于女人而言当然是很有损颜面的,几乎没有什么人会这么

    不过三喜夫郎再怎么“伤风败俗”,也不妨碍民兵队想把一大车卖给他。因为三喜夫郎胆大又好占便宜,而且他家里正好有一,缺着一大车。

    注释:

    ①这在当时的农村非常普遍,因为当时大多是买卖婚姻,夫妻之间缺乏,而又受到传统思想束缚而不允许离婚和改嫁。

    ②来源于《翻》对张庄风俗的记录。

    作者有话要说:  提示:三喜夫郎并不会成为主角的人之一,这个大家不必担心(?)

    ☆、第十五章:吝啬寡夫

    张兴满和秋穆一路拉着那辆准备卖给三喜夫郎的大车,从略靠北面的秋云山家走到位于村南片儿的三喜家。

    由于之前听说了三喜大烟的事儿,秋穆以为这家会格外破败腐朽,没想到等到了地方,看见的竟然是个虽然说不上多么致,但净整洁的小院儿,里面的土坯房也看上去净净的。

    她们院的时候是三喜夫郎的一个小儿开的门,那孩大约三四岁的模样,正穿着开在院里玩儿。而去之后则看见三喜夫郎正在给他家的驴喂草料,那驴上也净净,让秋穆不禁觉得这是个有洁癖的男人。

    三喜夫郎一看是那个跛脚的民兵队张兴满来了,不禁到有些不快。他倒也不是多讨厌民兵队,也不是讨厌张兴满这个人,而只是因为之前村里筹集布料给民兵队衣裳,三喜夫郎不愿意布料,但因为别的邻居都了布料,他不想让人说自己小气,还是“忍痛”捐了半尺土布。后来他听说也有的人家本没有捐布,不禁觉得自己吃亏了,于是一直耿耿于怀。

    不过他又一看到秋穆,睛便亮了起来。虽然他之前从来没见过这个人,但她得真是好看啊。三喜夫郎找那些相好的,从前是为了养活自己,而之后也渐渐地乐在其中,注意起那些女人的相貌和风趣起来。而他这回看见的这个陌生女人,则比他之前那些相好的看上去都,如果能找到这样的女人相好,那就算是不给钱也无所谓呢。

    三喜夫郎是个二十五六岁、漂亮的男人,穿的衣服虽然也是土布的,但款式得很合,又打理得净,倒真有几分风。可能是由于质的原因,虽然挨过不少饿,但不像村里一般的穷寡夫那样瘦,反而还有些丰满,加上肤白净,恐怕能勾得不少女人的心思。

    不光是村里的普通女人,就是民兵队的姑娘都曾经在他上吃过亏。也正是因此,队张兴满要亲自来和三喜夫郎打,就是为了避免那些缺乏经验的年轻姑娘又掉了他挖的坑里。

    三喜夫郎虽然心里还惦记着他吃的“亏”而不太喜张兴满,但却还是很讲礼节地带她们屋去坐,还给她们倒了两碗

    张兴满没有喝那,而是开门见山地跟他讲了,现在从汉秋云山家里抄一辆木制好的大车,可以以五百斤粮的便宜价卖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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