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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健忘,但对小说的书名却格外的/,这熟悉的书名,立即就勾起了他一年前的回忆。

    林陌:想起来了……这个作者不就是当年那个抢了自己笔名,写/汤姆苏文,最后更是弃文的那个混吗?!林陌你这个笨!早在看到这个笔名的时候就该想起了啊!

    话说这家伙步也太快了吧!

    一定是因为我当年的指导。【望天】

    作者有话要说:  林陌不逗比,只是经常犯傻…………………………好吧,连烂作者都无法说服自己真的够了【扶额

    说好的收藏呢,说好的留言呢,说好的专栏收藏呢!怎么都没有!QVQ

    ps:才不是傲

    pss:酷看洛玖酱画的陌大!看雷文的陌大实在是到的心里啊!!!好想抱过来!!洛玖你实在太了萌萌哒!谢谢人设!烂作者好喜QVQ

    电脑戳

    爪机戳

    ☆、我会是好师傅的

    第七章我会是好师傅的

    与一年前相比,已经29岁的林陌显然思想成熟了许多,回想起自己一年前的行为,林陌除了觉自己太小孩气外,还有的便是觉得惋惜。林陌虽然很不喜随意就弃坑的作者,但也是个惜才的人,对于那些有天赋的作者,他向来都是喜的。

    ——自己当年怎么就那么笨呢,如果那时候将这个作者收为徒弟,说不定现在的他已经成为粉红了!

    估计是因为受到了谭湘湘的影响,林陌突然觉得,将一个小透明养成为神好的,想想就有成就!特别是对方还是个有天赋的作者,如果不将他好好挖掘来,简直太可惜了!

    拖着想了想,林陌开始考虑起这件事的可实行。毕竟已经过了冲动时期了,林陌现在在事之前,至少会经过思熟虑,然后再决定。而这一的变化,一直都让他自己暗自沾沾自喜来着,总觉得这样的自己简直是酷炫。

    目前自己在网文界的地位一直都很稳定,近几年应该暂时不会现什么比较严重的变动,存稿也足够我日更到完结并开新坑,工作方面虽然工资依旧很低,但胜在稳定,所以,那么一两年时间带一个徒弟,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满意的,完全忘了将谈恋方面考虑去的林陌,自认为自己能够胜任师傅这个职位,随即决定,只要对方同意,便尽力将对方带上去。

    要勾搭作者,首先第一件事就是要将对方写的文都好好的看一遍,并从中清楚对方文的缺在哪,以便能够更快的让对方改过来。自认为自己是个好师傅的林陌,刚给自己定了第一步,一秒便将那个叫“陌路”的作者写的第二篇文打开了。

    大致浏览了一遍文案,虽然比起现在连载的那本相对青涩,但故事的设定还诱人,林陌满意的。控制着鼠标击目录上的第一章,林陌刚将视线移到新打开的界面,便被那个作者置的作者有话说给引了注意力。

    【作者有话说:经过一星期多的认真的构思后,这个故事终于正式发表了。虽然不知那名和我同名的读者有没有追到这篇文来,但我还是很谢你的提,你说的每一个细节,我都记了来,并努力的消化在这篇文,所以这篇文的存在,完全就是因为你。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想说,这篇文我会把它当成礼送给你,并认真的写好,还请你继续多多指教。=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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