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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太医院时,大哥已经是首席了;
他好像总是踩着大哥的脚印走,从来没有赢过。
不是不知何为人心不足蛇吞象。
当最初的信仰破碎之时,他浑浑噩噩到不知今夕是何夕,不想再学,也不想再医,他推掉了所有的应酬,成日里借酒浇愁。
我是不是,本不适合学医?
这就是人,人就是什么都明白,但总有些时候,犯错的都是明白人。
我们不是一起借酒浇愁,一起沉沦,一起迷茫的吗?
他们坐在一起谈,一起吃酒,再一起迷茫。
当他翻大哥的药方时,他心中又多了一丝苍凉:原来这世上,真的有天才。
好似就能有一莫大的安——我并非一个人。
杨晋皱着眉,“那时我怎么想的,不记得了。只是认为,旁人没有义务了解你所经历的艰辛,也没有义务去为你的人生负责。”
殷方新在旁边听着的时候,不声地审视自:
他其实不是不知何为知足常乐。
“这次能治好一绝症,倒给了我不少信心,一回我想尝试着能不能减少妇人难产的可能,这样一来又能救许多人了。”
红莲教的初始,正是在他于这样的绪而起的。
当他成为首席的时候,大哥已被圣上钦为御用太医;
“学医这条路啊,对我而言真是新奇又有趣,每时每刻好像都能有新的念蹦来。”
唯有此事,五年以来,百思不解,如鲠在。
“可当初你不也对那些人恨之骨
他一直觉得。
每当他愁苦的吐心事时,能听到杨晋闷闷地回一句:“我也是。”
他什么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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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他成为御用太医时,大哥是闻名遐迩的“当世医圣”。
我为什么非得想破的专研药方不可呢?
他在这条路上,还有那么多的,而我如此拼命地在追赶他,却已经疲力尽了。
杨晋是世上最懂自己的人,所以当东窗事发之时,殷方新压没有料到,背后刀的那个,会是他。
他开始用自己最擅的医术来对付一些平日里最大哥赞不绝的病人,他只需要在方里最微小的变化,便能杀人于无形,且毫不惹人怀疑。
一次又一次的得手让他兴奋不已,原来杀人竟这样的痛快,原来杀人比救人容易那么多。
可就是办不到。
每每夜人静,梦回时分,殷方新会将自己枯燥无味的小半生翻来覆去的回忆,最后得一个可怕的结论——
那破罐破摔的念在脑海中被逐渐放大,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殷方新看着对面这个比五年前沉稳了许多的青年:“你那时,为什么要背叛我?”
“方新,你觉得如何?”
所以我为什么要救这些人呢?
因此,殷方新才会对杨家那个十来岁的少年如此的兴趣,从他的上,仿佛能看到另一个自己。
“我们一开始不是谈得很好吗?”
红莲教付之东也好,自己败名裂也罢,统统都在意料之中。
闲来时,殷方新也曾坐来与他兄聊天,听他兴致昂地谈起自己的未来:
我拿什么和他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