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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对百姓对国家更好?理论上的事,臣就说了,臣举个例

    魏清,是个清官吧?他清廉的名声,在我们大昌都是响当当的。他也为官二十几载,上任过的地方并不少,安,崤函等地都去过。

    可他给百姓们带来了什么?他去上任时,百姓们是衣不蔽不果腹,离任时,仍是如此。这样的官员就是好官了吗?是,他是没有贪墨一两银,那是他无银可贪!无银可墨!

    所以,当官,特别是父母官,并不是不作为,一味地追求清廉,就是好的。

    罗鸿孺是贪,但他的能力同样很,在广陵为官十载,广陵百姓日渐富裕,生活平基本能与京城百姓持平,每几日便能沾些味,冬夏换季时更能添置一些衣裳,所住房屋更是结实和。

    皇上,人才难得。可以说,罗鸿孺贪墨的钱,连他在广陵实现的价值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四月份之前,无论谁去广陵打听罗鸿孺,没有一个百姓不说他好的。自他被押解京,对他的评论至今仍然毁誉参半,这难不是他得民心的一个侧面的证明?

    这里还有一份崤函和安百姓的调查,有九成五的百姓都觉得,如果他们能达到广陵人一样的生活标准,他们愿意罗鸿孺这样的人去当他们的父母官,也不愿意魏清去。

    当然,臣写这折,也并不是想贪官开罪什么的,为免他们肆无忌惮,对他们必须有所约束。至于该如何约束以及这个约束的标准,可以再议。治国,唯治吏而已。而治吏,从来都是一个难题,我们只能一步一步来。

    “太傅,这样的观,和你一向的风格不符啊。”周昌帝笑眯眯地,探究地看向他这位恩师。

    “皇上说得是,其实臣也是受晋王妃启发,略有所,才写了这么一。”

    “哦,此话何解?”

    “那日,晋王妃回谢府看望我们两个老骨,闲聊时,提起她治理晋王府的一件小趣事。她说她回来的那天,正巧调理了两个小事。事呢,是这样的,事乙状告事甲贪墨银。晋王妃展开调查,才发现,每次他们去采买,都会去账房预支一笔银,除去采办的银外,剩的都要上的。”

    “事乙一直都很老实地把剩的上了,每一回都是事乙先上所剩,事甲稍晚一。有一天事乙看到事甲从银袋里拿了一分银,剩的,才上账房。事乙当时气坏了,就把他告到王妃跟前。后来王妃调查,发现他们去采买时领的是一样的钱,可每一次,事甲上的银都和事已一样的数目,事甲却能每次都剩自己的腰袋。”

    “晋王妃就觉得奇怪,于是就派人去清事甲采买的货。令人吃惊的是,事甲采买回来的东西,质量比起事乙的那些,只好不差。那些多了他腰包的银,都是他起早贪黑四奔走,货比三家,一来的。可以说是他应得的,拿了,无可厚非。当然,不拿就更好了。这些,不就是两个人的能力问题么?”

    “对此,老五媳妇是怎么理的?”周昌帝兴趣地问。

    “那丫啊,只是罚了事甲上他一个月瞒的银,然后继续让他们凑在一块采买这一块。甚至还人为地给他们制造了一些矛盾,预防两人以后抱成一团。”

    周昌帝,“治大国如烹小鲜啊。”事甲有能力,却会贪,正好缺个监督他的人,事乙正好就是那个人。事乙呢,没能力,但品好。两人放一块,倒也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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