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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家里是开早餐铺的,大大小小几样吃远近闻名,铺着笋丝和芝麻的烧饼气腾腾,玲珑的鲜小云吞一咬去四溢,汤底厚的粉回味无穷,笼屉上还放着几碟鲜虾烧卖,香气扑鼻。
江迟一无所觉,只是盯着女孩的汤碗发愣。
“哦。”江迟脑袋上的呆都耷拉了来,无打采的吃完了一碗粉,风卷残云一般。
可她确实没见过这个小哥哥。
她当时伤心了好久。
这个孩她没见过,应该是来探亲的。
小地方的好就在这里,就算丢了也走不了多远,随便一问就能问来。
“棠棠啊,你从哪里捡到的这个小哥哥?”梅丽莎着一熟练的汉语,蹲来问她。
“你……你叫什么呀?”他努力装作不经意的样,手里的筷一动,把两块夹到了她碗里。
可她一也不想看到汤圆死掉。
握着那胖乎乎的手指,江迟已经觉不到上的疼痛了,嘴都快要咧到了天上,他无知无觉的跟着比他还小两岁的孩回了家,坐在桌边,翘着看着她。
这个人,是传说中的饿死鬼托生的吧!
这里的每一条路她都认得,小时候母亲抱着她走过,每一条巷里住着什么人,她也都知的清清楚楚。
汤圆吃饭都没有这么快的!
这个名字,还是她给起的,可惜没过一年就死掉了。
灯笼什么的,母亲什么的,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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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棠对他摇摇,吃饭的时候不能说话,容易呛到。
江迟理直气壮的摇摇,“不记得了。”
阮棠哪里看得他心里的弯弯绕绕,雪白的小脸上浮现担忧之,“那你记得你住哪里吗?”
“饿不饿?你去陪哥哥吃东西。”她端了两个碗放在桌上,准备去街上打听打听谁家来了人。
“那你……那你跟我走吧。”她对他伸一圆的手指,“我妈妈说不定会认识你家呢!”
阮棠低想了一会儿,又回看了江迟一,“是在金婆婆的巷里,他就趴在那儿。”
他还冲她亮了亮碗底,“你看,吃完了,可以说话了!”
告诉她,万有命,这是一个必然的回。
阮棠乖巧的捧着碗吃粉。
阮棠看看他净的能映人脸的大碗,再看看自己碗里几乎没动过的,张大了嘴。
像是之前家累死的大狗汤圆。
阮棠对着父母比比划划,“这个小哥哥走丢了,不记得家住哪里,妈妈你知不知啊?”
谁说孩不会骗人,孩骗起人来很溜儿的!
梅丽莎和阮宸对视一,无奈耸肩:谁家的孩啊,没见过!
阮棠咬着,圆的小脸皱成了一团,她也不认得这个小哥哥,不然就可以送他回家了。
这件事显然已经超阮棠的认知范围了,对于一个三岁的孩来说,对失忆这事毫无概念。
所以,看到这个小哥哥的时候,她一就想起了汤圆。
她只知,这个脏兮兮的小哥哥走丢了。
她目瞪呆的样有趣极了,看得江迟心里一阵膨胀,
梅丽莎了她的发,看着桌边百无聊赖晃着的男孩,叹了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