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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d Voldemote’。听着像是打酱油的法大人……”

    约翰滔滔不绝的说:“荷兰语里简直成了全创新,他叫‘Marten Asmodom Vilijn’。人家明明叫汤姆,你给改成什么?但是有可能只有这样翻译,重新排列后的‘Mijn naam is Voldemote’才能变成‘我是伏地’的意思。”

    “丹麦语最纠结。把伏地‘Romeo G. Detlev Jr.’只有这样才能变成‘Jeg er Voldemote’我是伏地……可这不是小罗密欧先生吗?!”

    约翰哈哈大笑:

    “还是聪明。他们直接写了‘汤姆·沃罗·里德尔’和‘我是伏地’。然后在面标了一段注释!这多省劲啊,可怜别国那些翻译们……”

    斯普的表也忍不住无奈起来。

    ——他这不是对于约翰讲的段无奈,而是对约翰稀奇古怪的脑无奈。不知不觉中他好像都已经习惯了。

    瞧瞧这都是什么啊……不过约翰为作者,对黑王确实不会有敬畏之心。

    而且看在他说了这么多话的份上……

    斯普挑了挑眉,慢吞吞的说:“看来你的脑容量确实不错,我收回粪石那一条评价。”

    “像曼德拉草那么大才对。”

    他说。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所选段选自网络。

    段真是不行,这就是篇大家一起娱乐放松的文,不用太过认真追究。

    ☆、第二十九章

    约翰一想想曼德拉草的个,就不由得把这句话当成了赞

    他看看窗外,发现天上不知什么时候变得乌云密布——怪不得他写着写着突然觉得有些昏暗呢。

    “荧光闪烁。”他摸杖说。然后把杖放在了书稿前,就着那豆灯光继续写。

    “……”斯普都懒得讽刺他了。

    约翰自从学会了法,简直是四滥用。

    能开灯不开灯,非用荧光闪烁。

    能动手拿不自己拿,非用不熟练的飞来咒——上次差用一个沙发把自己砸死。

    闲着没事就玩变形咒,把钢笔变成杯,把桌布变成橡,把靴变成盘……

    简直了。

    斯普坐在一边,膝盖上摊开着一叠装订好的空白纸张,他拿着羽笔,又往上面添了个词语:“犰狳胆”。

    ——看来有必要给约翰一锅增智剂了。

    虽然羽笔比起现代笔很不好用。但斯普仍习惯使用这笔——自他发现自己的在渐渐凝实后,他就开始尝试摸实了。

    现在他竭尽全力也只能让纸张‘陷’在他膝盖里一英寸的位置,并且勉纵羽笔,默写药课本。

    想让约翰学会熬制补血剂,缓和剂这一类的药,对于一个从没学过药学的人来说还是很困难的。所以他需要先把基础知识都教给约翰。

    还好现代社会的坩埚比起以前更加好用了,斯普对石墨坩埚和石英坩埚很兴趣,连同蒸发皿、试等现代仪都买回来了一以供研究。

    “扣扣。”书房的门突然被敲响了。

    约翰与斯普飞快的对视一——斯普将纸张和羽笔通通丢在桌上,而约翰立刻用书稿盖住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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