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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 Voldemote’。听着像是打酱油的法大人……”
约翰滔滔不绝的说:“荷兰语里简直成了全创新,他叫‘Marten Asmodom Vilijn’。人家明明叫汤姆,你给改成丁什么?但是有可能只有这样翻译,重新排列后的‘Mijn naam is Voldemote’才能变成‘我是伏地’的意思。”
“丹麦语最纠结。把伏地叫‘Romeo G. Detlev Jr.’只有这样才能变成‘Jeg er Voldemote’我是伏地……可这不是小罗密欧先生吗?!”
约翰哈哈大笑:
“还是聪明。他们直接写了‘汤姆·沃罗·里德尔’和‘我是伏地’。然后在面标了一段注释!这多省劲啊,可怜别国那些翻译们……”
斯普的表也忍不住无奈起来。
——他这不是对于约翰讲的段无奈,而是对约翰稀奇古怪的脑无奈。不知不觉中他好像都已经习惯了。
瞧瞧这都是什么啊……不过约翰为作者,对黑王确实不会有敬畏之心。
而且看在他说了这么多话的份上……
斯普挑了挑眉,慢吞吞的说:“看来你的脑容量确实不错,我收回粪石那一条评价。”
“像曼德拉草那么大才对。”
他说。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所选段全选自网络。
段不真是不行,这就是篇大家一起娱乐放松的文,不用太过认真追究。
☆、第二十九章
约翰一想想曼德拉草的个,就不由得把这句话当成了赞。
他看看窗外,发现天上不知什么时候变得乌云密布——怪不得他写着写着突然觉得有些昏暗呢。
“荧光闪烁。”他摸杖说。然后把杖放在了书稿前,就着那豆灯光继续写。
“……”斯普都懒得讽刺他了。
约翰自从学会了法,简直是四滥用。
能开灯不开灯,非用荧光闪烁。
能动手拿不自己拿,非用不熟练的飞来咒——上次差用一个沙发把自己砸死。
闲着没事就玩变形咒,把钢笔变成杯,把桌布变成橡,把靴变成盘……
简直了。
斯普坐在一边,膝盖上摊开着一叠装订好的空白纸张,他拿着羽笔,又往上面添了个词语:“犰狳胆”。
——看来有必要给约翰一锅增智剂了。
虽然羽笔比起现代笔很不好用。但斯普仍习惯使用这笔——自他发现自己的在渐渐凝实后,他就开始尝试摸实了。
现在他竭尽全力也只能让纸张‘陷’在他膝盖里一英寸的位置,并且勉纵羽笔,默写药课本。
想让约翰学会熬制补血剂,缓和剂这一类的药,对于一个从没学过药学的人来说还是很困难的。所以他需要先把基础知识都教给约翰。
还好现代社会的坩埚比起以前更加好用了,斯普对石墨坩埚和石英坩埚很兴趣,连同蒸发皿、试等现代仪都买回来了一以供研究。
“扣扣。”书房的门突然被敲响了。
约翰与斯普飞快的对视一——斯普将纸张和羽笔通通丢在桌上,而约翰立刻用书稿盖住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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