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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猜得那个人是谁。可是,十七年前?

    “那时候你还小呢。”

    “是啊。”莫愁浅笑,“那年我才六岁啊—后来,后来前皇抄了我们两家,你去了边,临走的时候对我说,迟早有一天你会回来接我……”她抬起睛似乎看到了远远的地方,“你回来了,已经是手握兵权的大将军,你履行了诺言。虽然你告诉我,你已经不喜女人,可是,莫愁这一生只认识一个男人,就是王爷。”

    李越有片刻的沉默,觉复杂。早就看莫愁对摄政王有慕之意,但却没想到是这样一场十几年的等待,以及如此的结果,即便他是个男人对浪漫不屑一顾,也不能不尊重这份;而另一,十七年啊,莫愁那个时候,只有六岁……

    “那时候,本王也不比你大多少……”真是惭愧,到现在还不知这个年纪几何,姓甚名谁。

    “是啊,”莫愁朗地笑起来,一扫刚才的忧郁,“王爷那时候才八岁嘛,来我家客,逛到后院,就池救人,茶也没喝一就回家换衣服去了。”

    李越笑了笑:“是啊,十七年了,还真是缘分。别说十七年,就是跟着我七八年的人,现在也剩不几个了。”这话是周醒,就是周十二说过的。

    莫愁敛去了笑容:“是。跟着王爷的十二铁骑,现在也只余田七,周十二,再加上了西园的简仪和吕笛,只有四个了。说起来,明天就是文程的忌日,他最喜的桂酒已经酿好,可以开坛给他送去了。”

    简仪和吕笛竟然也是十二铁骑?但周十二不是说已经只剩他和田七了吗?还是,了西园就不再算是十二铁骑的人?李越心里思索,嘴上已经回答:“你准备东西吧。”文程想当然耳是十二铁骑中已死的一位,桂酒?看来这位摄政王没有想象中那么冷酷,至少对忠心而死的兄弟还是真心的,只是不知在哪里祭?

    莫愁大概把李越的沉默当成了伤,打起神笑了笑:“王爷也不要难受了,文程地有知,知王爷还惦记着他,一定会很安的。”

    地有知?李越可以相信时空穿梭,却不能相信世有还有鬼神。不过也只是嗯了一声,岔开话题:“今天呈上来的折本没什么正事,这些人是不是在凑数?他们不累,本王批起来还累呢。”

    莫愁笑笑:“王爷让这些官儿们每人每日都要上奏折,他们没有那么多事奏报,也只好凑数了。要是王爷嫌批着累,脆只用玺就是了。”

    玺?在哪里?李越就势:“好,你把本王的玺拿来放到书案上,本王一会再盖。”行,这至少不必担心在笔迹上脚了。

    那个,偶问大家一个问题可以吗?虽然偶一直是想填完一个坑再开一个新坑,但,但现在觉得这个坑比较大,偶又有别的开坑冲动,那个,偶可以再开个新坑吗?还是学有些大人一样,一开他十个八个坑的慢慢填?大家给个意见

    第5章 简仪

    李越看着手中的摄政王玺无语。无论电视电影还是书本上,皇帝或王爷的玉玺不都该是玉雕金镶,沉重大方么?可手中这一方只不过两寸短,一寸见方,看起来也只是普通玉石,雕工更是不够细。玺上字迹亦没有摄政王的字样,甚至连个王字也不见,反而是平平淡淡的“风定尘香”四字,字迹端正清秀却有几分稚气,似乎自少年之手。这枚玉印与想象中的摄政王玺简直相差太远,李越差要以为莫愁是拿错了,犹豫了半天才敢往奏折上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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