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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嘛,因为他们都得不像薯片啊。”老板娘笑得特别开心。

    “……”

    所以薯片到底是什么意思?莫末要抓狂了,对于这个三句不离女敌人————的人来说,薯片绝对是代表了某义,问题是,她不知那是什么义。

    一冲劲有如爆发的火山,在她血冲击奔腾,越是得不到手的东西,她越是想跟老天爷抢,就算是死,也要着最后一气挣到底。

    老板娘说他每周有三个正午会来这里,一个人,不店,就在店门外蹲着,不论日晒雨淋,有人同过他,也有人关心过他,但他也没特别亲近哪个人,而曾经接近过他的人,都受不了他,相继离开了。

    莫末听完后,哭得稀里哗啦,一个狗血淋的故事从她突破天际的脑里诞生了。什么男孩家里穷啊,买不起最想吃的糕,于是满不离,隔三差五来店外光顾,不店,就在外看看,望梅止渴,还有什么家里人亏待男孩,饭也不给他吃,他只能跑来糕店,祈求有好心人路过,赏他一块吃剩的糕。

    她越想越悲哀,泪汪汪,决定次见到可怜的男孩,一定请他吃最味的糕。

    于是第二天,她就见到“艰难困苦”的男孩,从一辆黑雷克萨斯副驾里走来……朝司机挥了挥手,接着照常往店门一蹲,自成一亮丽的风景线。

    莫末觉她的脸,好像有那么一丁疼,对,只有一丁,她绝不承认她整张脸都疼了。

    她锲而不舍地过去勾搭:“小哥哥,午好。”

    “啊?”男孩懒懒地抬,以几乎平视的目光望着半屈膝的她——终于知他为什么要蹲了,绝对是利用优势故意打击撩人犯罪的!

    “Hi。”莫末一撩秀发,勾起风的笑,今天她画了妆,就不信这自带勾引烂桃技能的颜值,还勾不来男孩。

    男孩蹙起了眉,双眉仿佛经过后天心雕琢,不多一,不少一丝英气,只是简单地微微一蹙,仿佛凝聚了万千伤,化成亘古不化的悲伤河,忧愁得让人心跟着一阵阵地疼。

    对不起,论撩人的技术,是在输了。

    莫末捂着心,甘拜风:“你不要这样看我,我的心脏受不了。”

    男孩眉心依然蹙:“你……”

    莫末放轻了声音:“我,怎么了?”

    “是谁啊?”

    “……我我我,我是莫末啊。”莫末努力把自己昨天的形象从男孩的记忆里翻来,“你看,就是拾光工作室的时装设计师,我昨天给过你名片的。”

    “摸摸?”男孩苦恼地摸摸后脑勺,“给我名片的人好多啊,啊,我想起来,就是那个二百五对不对?”

    “对对对。”

    等等,怎么好像哪里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现言新坑《今天辞职又失败》,#前男友每天都撩她#,文案和链接如:

    【文案】

    新任上司是初恋前男友怎么破?

    当然是发甩甩,跟他说拜拜。

    颜幕礼丢掉她的辞职信:“从办公室到公司大门只有一百米。”

    “然后呢?”

    “然后在你离开公司之前,我就能追上你。”

    哦艹,忘了这家伙以前是短跑冠军!

    她逃了他十年,他就追了她十年,终于……

    他从短跑冠军化成了跑冠军[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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