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5(2/3)

    以后有个仇人什么的,想黑他可太容易了。

    例如警察据某公司的要求突然抓了某记者,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反。警察于是来澄清说,“通过审问,该记者供认他是的有偿报,故意中伤。”意思是说,“我抓他是有理的。”

    但是仔细一想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如果其他人也认为自己被中伤,跑到警察局报案,警察是否也会像对这家单位一样,不问青红皂白先把被告人抓起来,再审他的供定罪?

    历史告诉我们,在这无论执行的人有多么公正,案也不可能得到公正的理。我们死了很多人才争取到的法制社会又向后大大的倒退了一步。

    事实上是企业违纪,警察徇违法,又利用时局绑架了中央。

    如果一定要打击谣言,受理的应该是法院,而不是警察。因噎废不可取;更不能某个‘大首’说‘抓’便抓了。抓‘谣言’,看似有用,一时间确实把所有的反对意见全压制去了。但是这是一个不合法的行为;以暴治暴的,好坏一把抓的错误法。结果必然是封建思维复辟,官僚盛行,人的脑僵化;普通人遇事担惊受怕,顾前畏后;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和社会受到阻滞。中国最少要倒退三十年,回到80年代去了。

    ‘谣言’的现很大程度上是主不公正,不能提供公众需要的信息。不是抓人便可以解决的。当然中国人喜捕风捉影,说别人坏话的劣也起了很大作用。

    从另一方面讲,‘造谣’看起来危害很大,实际上‘造谣’伤害的是个人的利益;抓‘造谣’伤害的却是国家的和全民族的本利益。有人认为‘谣言’会损害党的威信。其实这是错误的;党的威信靠维护国家、民族的利益去增的;而不是靠堵嘴来维持。造谣人人都不喜,但是如果决策人智商不够,只知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去行压制,以暴易暴,国家便在危难之中了。

    再例如*华大学有个铊毒案。这个案并不复杂。但是该嫌犯的亲属已经将该案的公检法的方方面面都打好了,甚至通天了。上面已经有领导明确表态要压住这个案了。政府不说,你还敢说?无论你说什么都是‘造谣’。因为你本就不可能掌握和政府同样的‘证据’。而且因为政府中的关键人已经被凶手家买通,把案压了。所以得中国老百姓都到国总统的网站上去告状了。

    另外,关键还在于你依据什么来抓‘谣言’。老百姓们看到的是,网络警察找到‘造谣者’,刑警把她抓起来,严加审问。最后据审问结果定个刑法里并不存在的罪名,拘留十几天。这是个什么质?就是说侦破,判决,执行。原来必须由警察,法院,监狱共同理的案(而且允许聘请律师),并且受检察院监督的案,现在全由一家(警察)一锅烩了。既没有申辩的机会,也没有检查院抗诉的可能。警察说什么就是什么。毫无公正可言。

    那么普通人面对这一况能怎么办呢?只能缄不言。你说了就是‘造谣’。白恐怖,文化的沙漠又要重现。以冀*星的首都机场爆炸案为例:他在广东被无理迫害这政府媒肯定不报。你看见了这件事,发到了网上:“我看到他被城打了。”好,你这是‘造谣’!击够500次便把你抓了。击不够500次,找个没事的人坐到网吧里,十分钟回车,随随便便便给你凑够了。

    而且法的司法解释已经规定了:只有供是不能定罪的。该公司和协助该公司的警察们的逻辑是:我们确定他有罪,在不逮捕便不能取得证据的,依仗我们手中的权利和与上级的良好关系。我们可以先把他抓起来再找证据。

    比如表叔杨*材案。放到500次以后,表叔完全可以要求警察严查‘造谣’者。抓你几个拘禁起来,看你其他人谁他妈的还敢说话!

本章尚未完结,请一页继续阅读---->>>

    所以这件事的原委应该是这样的:该记者确实有偿报,故意中伤了。但是证据很难抓到。在这,警察本来是不能抓人的。于是该公司依仗自己的势力和关系,令警察为他们力。事闹大后无法示证据(因为证据都是抓人以后才搜查得到的),只能用记者的供说事。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