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2)

    十三是一个孤儿,一个从小就在市井中摸爬打艰难大的孤儿。

    他没有正经的名字,在有记忆起,他似乎就一直被称为十三,没有缘由。

    有记忆的时候,他便着走街串巷卖麦饼的小孩。等大一后,也当过风里来雨里去的卖报童。有的时候日不好过了,他也不是没和里的野狗抢过。在黑雾期间,他亦曾匍匐泥潭中瞪着双活生生将老鼠吞腹中。

    他生的艰难,活的困苦。

    这很累,但对于十三来说,这是必须要完成的。

    一切的行动是为了活着,一切的行动只为了活着。

    他这么大了。也没有什么目标和兴趣,每天都浑浑噩噩的将自己蜷缩在暗而仄狭窄的里,仅有的念想,也就是想见见太

    那个他从垃圾桶中翻来的几本残本童话中所描述的——温、柔和、耀到让人泪、让猎虫也会抱痛哭的“太”。

    十三走街串巷卖报的时候曾听那些老人们说过一耳朵的关于百年前的事

    那时候……大地依然是绿,天空也未曾黝黑无光,人命并非比死狗还低贱,猎虫……也依然还是人类。

    那个时候,人能够光明正大的活在蓝星上,能够每日享受着金灿日光的照耀挥汗在土地上,能够百无聊赖的坐在家中,足不就享受科学带来的一切便利。

    那个时候的土地并没有太多的死尸,刨个土豆也不会挖,植大多数是链的底层,人回到家也都能坐在沙发上喝着安稳的看着电视上播放的科学频

    那时……一切都还很好,好的就如清晨七半透着柠檬清香和橘气味的盛夏童话。

    太

    耀到刺目的太,是他此生不忘的念想。

    命里有时终会有。

    这是十三曾经不知从哪里听来的一句话。

    有些看似很危险的事,带来的或许就是窗间的第一缕风,那是十三的劫难,也是他的“机会”。

    八岁那年,十三在送报纸的途中被一名看起来很和蔼的老爷爷邀请家里喝杯,当时也正值夏季,正是城区最冷的时候,再加上他没有厚衣服,冻的瑟瑟发抖。

    而老爷也是经常请报童屋喝,公认的老好人。

    他……也就大意了。

    谁又能知这个在城区饱受好评的老人实际上是上城区在城区安的专门拐走孩童培养成暗卫的人贩呢?

    那年夏天过后,城区再没有人见过那个着一破烂麻衣,看起来唯唯诺诺的男孩。

    ……

    ……

    十几年后。

    在上城区某间不起的酒吧中,一个穿黑衣脚上蹬着丁靴的男人正握着酒杯思考什么。

    即使在人声鼎沸的酒吧中也依然独自一人喝着闷酒的他有着一双见者难忘的鹰眸。

    他似乎很苦恼,手指敲击杯的声音令听者烦躁。不过倒也没有人敢嫌他吵,毕竟酒吧里的都是熟人,也都知这男人是谁,在纠结什么。

    “猎狗,你今天……居然来喝酒了?难又是关于迪尔德家主的事儿?”也正在男人敲击杯时,旁边走来个看起来很稳重的男人,从的领章能看来隶属于上城区护卫队。

    代号猎狗的沉闷男人,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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