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一事时间线整理以及个人诉求(2/2)
所谓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我尽全力压抑我的冲动,表达了我所能到的礼貌和尊重后,却连您的沉默也无法收到。
因此,本人(《是谁?》作者木鬼衣)选择放弃先前决定。不接受任何类似于这是一场误会双方都是激动之的受害者的言论,明确要求对方为自己近三日的抄袭指责负责。
二,我并不喜争吵。在这场混战中有理,也有不理,无休止的谩骂和诅咒除了给彼此带来伤害外并无其他。
此文永不删除,如有后续发展,我将行补充。
以同样逻辑推理,网站也不存在偏袒《是谁?》一书行为。
原文录如:遇到个段位,再加上有文笔和逻辑的隐藏卖惨的白莲才是最可怕的。 ?隔是个狠角。
(如您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未满十六周岁或存在神疾病,我将更改此条论据。转而以当地法律,未成年人法或特殊人群相关法律提倡议)
您可以继续保持沉默,而非亲自场回复指责我方为白莲言论,您还是放弃了。
此歉声明必须以免费正文章节发表,不得删除。
养作者场回复容为:谢谢宝宝的支持,幸好还有你们ㄒ^ㄒ
不论心理年龄多大,当实际年龄达到法律规定的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标准后,就必须为的事负责。
很抱歉,您本来有更温和的路可以选择。
双方都收到了打击和伤害,在此事件的漩涡中皆遍鳞伤。我衷心祝愿养作者昭愿能好好休息,从这场因冲动导致的闹剧里脱。
您可以在发现抄袭嫌疑后主动在我方评论区留言,行一对一私涉,您放弃了。
这引起我极大不满。
在声明,自爆细纲,揭五十余个伏笔,人设反问,官方网站的法务门反馈无抄袭行为,再次表达和平解决态度,找所谓抄梗行为的梗并非原创梗后,对方作者的态度令我失望。
可接受言论如:我方(指养作者)对《是谁杀了我?》一书抄袭指责不严谨,对方并不存在抄袭行为和梗行为,并为曾经的冲动歉。
事已至此,辩驳已无意义。
这一,我希望您能谨记。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十八岁以上,或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为主要生活来源,且无神疾病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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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也将放弃为您留后路、保颜面的行为。
最后,我想说的有三。
敬礼!
此致
一,你方率先对我方发表抄袭质疑,故不存在我方蹭你方度行为。而昭愿作为po18前辈,人气、经验、读者数远于我(一个来网站两个多月,只有一本剧章节为八万多字,三十二章的小说的作者),故而也不存在蹭我方度目的。
略翻看对方评论区,其中一条指责我方逻辑清晰的反驳和声明是级白莲行径。
您可以在我方放官方答复以及其他同类型作品相似后,私或公开言论发表类似于这是我激动之的误会只是恰好脑相似来保全双方颜面,但您也放弃了。
由于我方关于对您的回应已达两万多字,因此本文后,我将不再发表对养一书及作者任何有关回应的新章,重新回到文章创作。
三,作者不是读者的爹妈,无权力约束读者个人行径,但作者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能力约束自不对读者言论表达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