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一)(3/4)
“唔!”
还好,虽然身体有些迟钝了,但是面对危险的直觉还深埋在他骨子里。
但是,还没等他感叹完,松口气,手臂上突如其来的尖锐刺痛将他又拉回了现实。
什么!
闫林涵一拳揍开突然蹿起身的人,站起身拔下刺入手臂的东西。
手中的东西,是一根注射器?
昏暗中,捏在手心的东西一头,闪烁着恶意的寒光。
还是大意了
在意识沦陷的最后一秒,瘫倒在地的闫林涵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走到了他身边。
没想到一个书呆子竟然这么难对付。
刘维一手捂住腹部,一手揉着下颚缓缓上前,用脚踹了地上的人好几脚,见他依旧毫无动静才确定终于是把人搞定了。
他妈的。
他啐了一口唾沫,感觉还是满嘴的血腥味,这味道倒是勾起了他消散了很久的食欲。刚才闫林涵一脚顶在了他的胃部,让他这个饿了好几天的人,差点儿昏死了过去。
该死的,本来留给那个狗日的用的药,也浪费在他哥哥身上了。刘维几乎有些泄愤似的,又在闫林涵身上踹了好几脚,才气喘嘘嘘地停下来。
时间很有限,不容许他浪费。他在这附近窝了两天,就对这里的环境有了一个大概了解,他同样有着闫林涵刚才的顾忌——再过一个小时,这里就会有其他人出现。所以他抓紧时间将闫林涵移到了车棚门口。
车棚半敞的铁门内,一双浑浊中隐藏着辛辣的眼机警地打量了半天,确定门外确实没人之后,才从门里现身,可以看见他在拖动一个人。
刘维选在这里动手,就是因为看好这里的地形,这个由仓库改建的车棚在小区最角落,平时除了停车的人鲜有人经过,而紧邻它旁边的就是一大片树林。
因为附近开有洗衣粉厂,空气中常常弥漫有化学物质,植物无疑是最好的净化器,而树木沐浴在这种环境下,似乎也比寻常地方长得要快,不过十余年,当年的小树林郁郁葱葱仿佛与世隔绝,遮天蔽日的枝桠让天空中的雨水只能顺着参差的缝隙缓缓滑落。
由于雨天,整个树林泥泞不堪,湿润的气息争先恐后地从毛孔钻进,沁入心肺,刘维止不住打了个哆嗦。
他拼尽全力才将闫林涵拖到他之前物色好的地方。这里是树林的最深处,在这里发生任何事都不会有人知道。
“噗!咳咳”刘维猛捶了几下胸口,遏制住里面的翻涌。
他现在可没有时间浪费。他知道经过这段时间的东躲西藏、朝不保夕,现在他的身体状况是什么样,咬着最后一口气硬挺到现在,也不过是他实在不甘心。
他弯下身,把昏迷不醒的闫林涵拉起来,让他背靠着树,然后将他的双手绕到树后方紧紧绑在一起。做完这一切,他又从他浸润了泥浆的衣服里搜出一个手机,在电话簿中找到一个名叫“家”的号码,手指按了下去。
“嘟——嘟——嘟——”
手机里响了几声之后。
“谁?”
一听见手机里传出的那个声音,刘维扯开嘴角笑了,弯弯的嘴角仿佛野兽的獠牙,死气沉沉的眼珠深处略过一道残酷的亮光。
“喂?”刘维声音很慢。
他从来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大齐哥原来总是骂他性子冲动容易惹事,刘维也总当做耳旁风一样浑不在意。他从来讨厌那种娘们似的扭扭捏捏,混道上的不就是应该看谁不顺眼提刀就砍?所以,从一开始他就讨厌像周迪,像林琅这样,满肚子花花肠子,曲里拐弯的人。
但是,现在,刘维却突然理解了那种把人玩弄在手心的快感。
一刀子宰了,实在是一种太仁慈的做法。而对于林琅,刘维舔了舔嘴角,他想,对于这种人,真不应该仁慈,也根本不应该相信。他之前就因为傻逼了一次,差点儿把自己的小命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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