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刚刚谁说的凤凰高洁?出来挨打。(2/2)
大妖抬手召唤出一面镜子,沉醉地一撩头顶呆毛:啊!看看这雄伟的身躯!健壮的双臂!光华的羽毛!和那气势昂扬的羽冠!妖镜妖镜告诉他,他是不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鸟?是!
不过也不能说这话是错的。古言曰,凤有五色,为瑞者一,为孽者四。赤者谓之凤,黄者鵷鶵、青者名鸾、紫者鸑鷟,白者鸿鹄。满身赤红才是瑞鸟凤凰,像这只双目如血,羽毛间多有重紫色的凶鸟,应该叫凤鷟或者鸑鷟。
况且两脚羊也不是都一无是处。
远处响起呜呜的号角声,宣告比试开始。夏妄抖抖身子,额头浮现出一簇繁复诡秘的火焰妖纹,顺着脸颊攀爬下去,蔓延进布满雏羽的双鬓。他的五官迅速变化成长,不一会儿便从痞里痞气的富贵少年,长成一个身形高大,凤眼薄唇的俊美大妖。这大妖半人半鸟,背后生出赤红流火般的羽翼,身后拖着好似孔雀尾羽的长裙,头顶还由低到高支棱着三根翎毛,犹如一簇火焰羽冠,被风一吹便得意洋洋的摆动。
凶鸟鸑鷟吃饱喝足,将翅膀展开,扑棱两下,变作一个身穿红色华袍的少年。少年抿干净脸上的血,打了个饱嗝,望着不远处的天台山撇了撇嘴,呸出几根老虎毛——明明人肉更好吃些。而修士血肉又比寻常人多出几分天地灵气,嚼起来更是爽口香滑,还能增进功力。以往在正罡仙宗,老东西盯他盯的紧,不给吃人。如今好不容易出门一趟,又是仙门大比这种让年轻柔弱的人类崽子聚作一团的盛会,对他来说,就像把花豹放进羚羊幼崽之间,漫山遍野都是两脚羊,天地间哪有让猛禽凶兽吃素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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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妄翻了个白眼。都怪老东西的血太香,让他办事不得不顾忌些许。顾玉书的灵药之体瞒得了人类,却瞒不过他这以人为食的妖怪。对于人类来说,顾玉书无非就是身上灵力充沛了些,让人一见便如沐春风,不自觉生出好感。可在夏妄看来,顾玉书就是一块行走的红烧肉,随时随地散发着令鸟垂涎欲滴的肉香。站在顾玉书身边,血肉香味儿一个劲儿的往他鼻子里钻,馋的他饥肠辘辘,头晕眼花。那老头儿和他暗地里达成了协议,顾玉书不揭发他的妖物身份,他也要帮顾玉书守住灵药之体的秘密。作为师父,顾玉书还要为他提供血肉为食,换来他当个乖徒弟,约束自己不吃人。不吃就不吃吧,毕竟又干又柴的酸肉和一顿丰盛大餐之间,傻子也知道要选好的吃。可戏弄猎物是捕食者的天性,就算不能咬死,吼两声吓唬吓唬这些两脚羊,或者打的他们四处乱窜来寻乐子,还是可以有的。
夏妄自恋归自恋,脑子还是清醒的,知道自己这个样子不能直接出现在人前,拍拍翅膀飞入云海。他不耐烦跟一群咩咩叫的羊羔热烘烘的挤在一起,云端天上,才是属于他的特等席。
夏妄想起师兄,禁不住龇牙咧嘴,不自觉的摸了摸隐隐作痛的屁股。
如此美丽的他,要优雅的飞过山巅云海,降尊纡贵的去观赏师兄的比武,给那些无聊如白水的人类活动,增添一抹尊贵的色彩!凌初寒若是知道好歹,就该跪下来拜倒在他华丽又浓密的腿毛面前,激动到颤抖的恳请自己让他摸一摸那高贵的鸟爪!他看在多年师兄弟情谊的份上,一定会慷慨的给他摸摸自己的小爪勾勾!
这鸟妖,凤凰清高自爱的天性没继承到,臭美自恋倒是学了个十成十。
比如说凌初寒,就是两脚羊里最凶悍的一只。别说两脚羊了,凌初寒根本就不能以某个种族的标准去衡量。尤其是修了破天剑道后,真正是字面意义上的“无坚不摧”。无论是仙器魔宝,兽皮人身,甚至灵气魔气,但凡世间有形之物,无所不破。青锋所向,一切防御都无效,一切“物质”都会被摧毁。故而无论是比他高出几个境界的人类大能,还是铜皮铁骨的妖怪,亦或手段诡异的魔族,这世界上就不存在他师兄揍不动的生物。他日常被师兄揪住膀子锤的毛都秃了,绝对不是因为他本身太弱——明明是师兄“无物不破”的能力太犯规!
刚刚谁说的凤凰高洁?出来挨打。
待这鸟妖把自己藏好,场上凌初寒已经跟人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