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喜欢一个人(3/3)
孙志总是怕自己给的不够,屡次跟白念冰提起,要分权分地给他管,都被他毫不犹豫地拒绝。明明做的是和他们一样的事,白念冰不贪图权柄,也不贪恋钱财,孙志不知道他到底想要什么。
孙志劝他:“老白,我是你带起来的,你为青帮做的事不比我少,现在我成了老大,你还跟以前一样,这说不过去。你不用担心别的,不论什么时候咱们什么都跟以前一样,你还不知道我这个人么?”
白念冰还是不肯答应,他严肃地说道:“我不是不相信你,我是不相信我自己。我又不是什么圣人,也不敢保证自己有了那个条件以后会不会想去争,这个先例不能开。青帮现在正是关键的时候,不能有任何闪失。什么位置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我不希望咱们两个为了这点事闹得难看。”
孙志见再说下去白念冰要生气,便不好坚持了。即使孙志是真心要放权给他,白念冰能说出这一席话也令他非常感动。
现在道上混的人不像以前,吃穿打扮都讲究了。以前那些动辄打打杀杀的老一套早就不好使了,什么江湖义气,只有赚钱才是正经事。青帮也换了地方,除了以前歌舞厅赌场的地盘照旧有人看管以外,孙志还租了写字楼,装得正儿八经地开起了公司。21楼一整层全是青帮租下的,偶尔能看见一群西装革履下面文着花臂的老爷们忙前忙后,把逞凶斗狠的劲头全使在闷声发大财了。
孙志以前是老大,现在是老板。但踩着钢丝儿赚钱没有变。
青帮的人大多习惯了那么喊他,孙志从来不装模作样地纠正他们,青帮这群人一开始就是靠着江湖义气聚在一起,孙志对待这件事一直很坚定,不论事业做得多远,不能忘本。
这天某小弟啃着一个煎饼进来,手里还拿袋子打包了一个,说是给孙志带的早饭,换换口味。平时就是他负责给孙志买饭,他特别有心,每天变着花样地买来买去,孙志虽然不怎么在意吃什么,却一直记着这茬。
孙志接过来咬了一大口,味道竟然还不错。
孙志把小弟叫住,问道:“煎饼哪儿买的?”
小弟惊喜地答道:“楼底下,我看着比其他几家好,干净又卫生。还成不大哥?”
他这么一提,孙志第二天来公司的时候就多留意了外面一眼。
他以前就从来没注意过这些事,他平时忙着赚钱,忙着钻法律空子,当然不知道那人是不是最近才过来的。
卖煎饼的那个人确实跟别家不太一样,摊煎饼的时候还穿得西装革履的。
那人个子高瘦,皮肤黑黑的,不知是不是被晒成这样。像根黑竹竿似的戴个口罩立在那里,孙志看了他一会儿,感觉有点好笑。他想起来有好几次看见白念冰也在办公室里吃这家的煎饼,于是也过去买了一个。
那人收了孙志递过来的零钱,全程低着头倒面糊,摊煎饼,动作熟练。
不知道为什么,孙志总觉得他莫名的有种熟悉感,特别是远看的时候。但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两分钟后煎饼熟了,那人把炸果子撒上去,正要去抓葱花,孙志赶紧说道:“这份不加葱。”
只是说得有点晚了,翠绿的葱花掉在腾腾冒着热气的煎饼上。
那人举着小铲的手一顿,然后抬起头来,口罩上面露出来的两只眼睛幽幽地看着孙志。
他主动说道:“不好意思了,我再给您重新做一份吧,很快的。”
孙志倒没什么,本来只是想着白念冰可能还没吃饭给他带一个,于是摆摆手说:“算了,再拿一份不带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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