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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曹阅说,“那就每天自己洗衣服,别六二一样游手好闲无赖一样住在我家里!你是小姐么我得伺候你!”

    “我用耳机你怎么听得到?”

    “我是说你也听这首歌。”

    曹阅发誓如果她敢说“我从来不以讨人喜欢为目的生活”这种话就把桔子拍扁在她头上再塞进她嘴巴里。但表姐有个优点,她总能在让你觉得在忍无可忍即将对她动用某些惨无人道的手段之前发挥这种特质。莫非是故意的吗?表姐说,“可是我很喜欢你咧,阅阅。”

    曹阅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这架吵得极其阻滞,完全没有她往日穷凶极恶的风采。大概,八成,就是因为家里新住进来了个人,觉得不对劲吧。尤其是这人怪七怪八,冒冒失失,极不上道。这个讨厌的寄人篱下还不懂得扮扮乖巧的家伙是曹阅的表姐,最近她家被台风带来的大水给淹掉了一半,就光荣进驻曹阅的地盘了。

    “你自己不带毛巾啊?”

    “不好听的歌谁会听第十八遍啊神经。”

    “我是说这首歌很好听很好听,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红衣服不幸褪色了,地摊货的质量跟价格果然匹配。黑红色的水积在水池中。“black flower,你不是在听这首歌吗?”

    “我觉得你们会给我准备啊。”

    曹阅的爸爸也在旁边嘀嘀咕咕,不甘寂寞地参与到这场吵架中来。这家庭意识也太强了。曹阅听她爸说什么衣服都要他折,水费要他去缴,女儿跟老婆又像两只狗一样叫来叫去。X的,我成狗了吗?

    “我就是那个会把任何歌听第十八遍的人。”

    “我用哪块毛巾洗澡?”

    表姐在卫生间里扯着嗓子对曹阅说。曹阅纳闷地走过去拉下耳机问,“你说什么?”

    “有些歌第一次听不好听,第二次听还是不好听,第三次听仍旧不好听。但说不定第十八次听突然就好听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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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姐边吃桔子边看报纸,汁水溅在了新闻头条上。“不知道。至少他们不喜欢你,表姐。”

    “我听力特别好。”

    “什么难能可贵?”

    曹阅擦掉播放器显示屏上的一点灰尘。“是这首歌,问题是你怎么知道?”

    啊,又吵起来了。曹阅脑子里掠过去厨房参加争吵的念头,又

    基本上,曹阅妈妈看不上曹阅爸爸,觉得他像个进微波炉叮了三分钟的清明团子般黏软,曹阅爸爸看不上曹阅妈妈,觉得讨这么个母老虎还不如一辈子打光棍儿。曹阅看不上爸爸妈妈,觉得他俩把下作的市井风格言传身教给她是欠了她一笔债。至于曹阅的爸爸妈妈……“你爸妈是不是不喜欢你啊?”

    “交流感情。”

    “我听到的啊。”

    曹阅凶神恶煞这么一“温馨提醒”起了效果。表姐还真的积极投身到神圣的个人卫生事业上了,每天洗自己的衣物不算,还主动把曹阅的衣服也给包了。“难能可贵啊。”表姐边在搓板上滚衣服边说。

    “哦,你就是神经。”

    曹阅给了她一块绿色的毛巾。父母的吵架声像惊雷一样响起,表姐手一抖毛巾掉在了地上。“妈呀。”她连连拍胸,“叔叔阿姨怎么了?”

    “啊,没问题。我洗衣服技术也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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