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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都知血鬼喝人类的鲜血,但萧正玺却从来没有这个望。取而代之很喝红酒,有一整柜的红酒。

    这些年和尚书亦搭档工作挣了不少钱,也已去过欧洲行寻亲之旅,无果。

    萧正玺换了一衣服打算门上天台,天台的风景很好。每天黄昏的时候萧正玺总会独自靠在天台的围栏上,听着音乐,放空自己,惬意地享受着这安静的时光。

    “加油阿彬,你可以的,已经看到家门了。”凌稚彬气吁吁地从一楼爬上七楼。

    这栋公寓位于人烟稀少的地区,有七层楼,每层两个住,没有电梯。为什么凌稚彬会买这里的房?因为便宜,人烟稀少本来就比较便宜,加上曾经过命案就更加便宜了。而且买七楼不亏,还送一个天台,不过要跟隔邻居共用就是了。

    萧正玺门看到自己的邻居便上前打招呼,“邻居你还好吗,脸很白。”

    “放……心,没……你的白。”凌稚彬气得有说不话。

    “这是天生的。”萧正玺微笑地说完便走上去天台。

    凌稚彬觉得他的这个邻居是个怪人,每天黄昏的时候总会一个人在天台待上一段时间。肤还很白,没有血的白,甚至说是血鬼也有人相信。某天还突然开始养了狗,酷似狼。不过这只狗特英俊,凌稚彬觉得很熟悉很温,有一说不清的

    凌稚彬连忙打住自己的思绪,总之邻居跟他的狗都很奇怪,还是少接为好。

    凌稚彬屋后直接陷了沙发里,为什么我一个血鬼猎人要像普通上班族一样每个星期都要回公会开会报,这个该死的会还要开一整天。

    拖着疲惫的浴室,把隐形镜脱后洗了把脸。

    看着镜里的自己,异瞳,左,右。心平复后,左慢慢变回黑。他只要心激动睛就会变,所以日常门都要带上隐形镜。

    凌稚彬最开始的记忆是在一个陌生的医院醒来,后来慢慢找回了一记忆。他的同事在一片废墟里找到了他,地上满是枯的血迹,边上是一间破旧废弃的小屋。同事推测应该是和某搏斗,现场也有打斗过的痕迹。

    凌稚彬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上的细微变化,比如激动时会变睛,肤不再光而是有,月圆前夕的几天会开始变虚弱,月圆当天会更加虚弱。

    晚上九多的时候,萧正玺牵着二霆去散步,行每周两次的遛狗活动。

    “你已经是条成熟的狗了,要学会自己遛自己。”萧正玺松开牵绳,在公园里的椅上坐

    二霆不屑地看着主人,咬着自己的牵绳开始消失在黑夜中。

    “别把自己走丢了,早回来。”萧正玺对着空气说。

    凌稚彬在附近的便利店走来,提着一堆生活用品和一条纸巾。家里竟然没厕纸了也不知,早知回来的时候就去便利店里买了,不用现在又要爬多一次七楼,他对自己的愚蠢到很懊恼。

    凌稚彬穿过公园的时候一个黑影现在自己面前,“啊!”他发一声惨叫,手上的东西掉落一地。黑影用锋利的指甲划伤了凌稚彬的手臂,手臂血模糊地现三伤痕。

    “你是血鬼!”凌稚彬着受伤的手臂连忙向后退,习惯地摸自己的后腰。糟糕,忘记带匕首了。而且快到月圆之夜,也开始没有那么捷。

    血鬼猎人的凌稚彬,总会有很多想要取他命的仇家,因此不任务的时候都必须带着匕首防,毕竟带枪错手杀死了任务外的血鬼也很麻烦。

    “你杀了我弟弟,我要你偿命!”血鬼不断攻,招招致命,凌稚彬只能东躲西藏。

    血鬼捉住了手无寸铁的凌稚彬,“放心,我不会让你那么快断气的,我要将你上的一块块划开,慢慢折磨你。”血鬼一只手掐着凌稚彬的脖,另一只手用指甲轻轻划过凌稚彬的脸

    咙中的空气被制扼住,凌稚彬觉得自己快窒息了,不停痛苦地挣扎着。

    当力气准备耗尽的时候,凌稚彬突然听到一声惨叫后,便有大量的空气拥咙里。他跌坐在地上大气,朦朦胧胧中看见一条大狗咬着血鬼的手臂,血鬼拼命甩开未果,只见大狗猛力将手臂扯了来。

    “狼人!”血鬼落荒而逃,被扔在地上的手臂慢慢化作黑的灰飘散了。

    被称作狼人的大狗慢慢走向自己,双发红,凌稚彬本能地向后缩了缩。

    这只大狗走到凌稚彬边,着他手臂上的伤。凌稚彬顿时觉得有说不的安心,小心翼翼地伸手摸了摸大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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