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谁言幼子痴执意求公dao」(10/10)

    此言既,公堂外一片哗然。在此之前,乡民们亲目睹了潘迎儿多番遭受县令以笞代讯,又被以杖刑罚,小被打得紫红瘀,众人对他早就积累了不少同,现在听闻小娃儿遭受此等暴行,更是燃一片群激奋。众人本以为这小男孩是受其父潘大指使,蓄意诬陷西门官人,如今听罢陈永祥的一番推理,纷纷质疑起胡县令武断的结论,一时间议如沸。

    陈宁知乡民对案的议论越是烈,公堂上的局面越是对他有利,他咄咄人地追问:“如果不是西门官人正在巷之事,那么一众家丁又是在替谁把守望风呢?”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西门誉急忙寻找说辞替自己开脱:“他们是在……替我找寻失窃的玉佩。”

    胡磐安暗不妙,西门誉不择言,急于脱罪却反而承认了家丁曾现在案发地,于是他抓住机会,行扭转了辩论的方向:“对,失窃!陈永祥,你休要在那些虚乌有的事上胡搅蛮缠!现在最要的,是潘迎儿盗窃一案。”

    陈宁早就料到此招,气定神闲地反问:“大人既说潘迎儿犯偷盗之罪,敢问有何证据?”

    胡磐安举起手中的证:“这玉佩不就是证据吗?这玉佩上沾有稻草、秸秆的碎屑,和童犯的开上所沾的完全相同。本县若派人前去那条巷搜证,兴许还能找到西门官人被盗的银珠呢。难这些还不能证明童犯盗窃钱银之罪吗?”

    陈宁嗤之以鼻:“县令大人所言不合常理啊,若果真是潘迎儿盗窃了西门官人的财,为何他不给其父潘大,反而要丢弃在一条小巷里?依陈某看来,银珠也好玉佩也罢,既然皆为西门官人所有,又「恰好」遗落在发生案的巷,那就只能证明西门官人到过案发现场,且与案有着莫大的关联!”

    “你!你简直是……词夺理!”胡磐安自知辩论不过,于是大摆官威,一声醒木惊堂,中断了男人的激烈陈词,“依本官看来,你所谓的一事本无凭无据,不过是你主观臆测……可是这小娃儿的偷盗之罪,已是证据确凿,抵赖不得!”说罢,胡县令旋即数支红签,厉声:“童犯潘迎,顽劣成,盗窃财满十两以上,节恶劣。现依据教化风俗令,判一百,以儆效尤!”

    西门誉方才还被陈宁问得哑无言,一听到这样的判决结果顿觉扬眉吐气,他不禁在心中冷笑:“任凭你巧如簧,到来这小娃儿还不是要被刑官当众打。最后赢的还是「咱们」。”

    “县令大人,官以为此举不妥。”看胡磐安就要掷令签,梁县丞及时伸手挡住了他,“潘大为其幼遭人之事前来伸冤,县令大人却反将受害的幼童打成被告,这实在是于不合,于理难容!”

    “呵,圣上敕令,旨在教化风俗,幼童犯罪,自当严厉罚,就算你拦令签又如何。刑官听令,再将童犯衔、上姜,重杖一百大板!”

    “谁敢!”陈宁一声怒喝,斥退了刑官,又正:“圣上贤德仁厚,早前已颁布敕令,恢复德宗仁政,凡对幼童审讯、执刑,每日笞杖责之数不得过百。大人若是再令刑官杖,便是犯了大不敬之罪。”

    此时堂百姓议论纷纷、怨声如沸,胡磐安虽官威仍在,却早已外。他茫然四顾,面对舆的压力,心知若再令执刑,恐怕难以服众,握着令签的右手终于只得悻悻放

    可转念想来,童犯偷盗之罪既已判决,便是饶他几日再打又有何妨。胡磐安心生一计谋,于是说:“姑念童犯稚幼,遵圣上旨意,缓决杖,五日为期。”

    陈宁并没有为“缓决”的结果到庆幸,反而立刻察觉了胡磐安险恶的用心——那便是用所谓的“缓决”将迎儿偷盗财之罪办成铁案,届时只怕再难洗脱罪责。

    “县令大人如此判决未免过于草率了。潘迎儿受人,此事昭然若揭,为何不严审嫌犯,还受害的幼童一个公?!”

    “童犯或许当真遭人,可「」之说实属无稽之谈。所谓的「昭然若揭」不过是你有心偏私,故而捕风捉影,妄臆断罢了。就拿这玉佩来说,如果是被童犯偷窃所得,那之说便有诬告陷害的嫌疑。倘若要究问实,倒也简单。今日童犯所受笞杖仅止六十,念圣上仁德,以百为限,那就再传笞杖四十,看他招是不招。”

    此言一,反将了陈宁一军,他怔怔地站在堂上,半晌说不话来。堂外围观的乡民也纷纷劝他放弃:“既然没有证据,就别再纠缠不清了!”“你非要害得小娃儿才肯罢休吗?!”

    陈宁不忍心让迎儿再受笞责杖之苦,更怕迎儿熬不住刑责,被屈打成招。他知五日之后若不能翻案,迎儿终究是难逃诬告的罪责,免不了再被刑官狠狠地打。然而两难之,陈宁无奈地发现自己终究无计可施。

    “堂既无异议,本县便以五日为期,暂结此案。待缓决届满,再行审理。”醒木落,陈宁听得耳边传来“当!”的一声响,彻底宣告了他的落败。

    “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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