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谁言幼子痴执意求公dao」(2/10)
听罢一番慷慨陈词,胡磐安却是不不慢地说:“梁县丞啊,你把地上的证词捡起来自己看看。你是不是在纪要中写,受害幼童的残留大量的白,白浊还从幼童的小门里汩汩。”
陈宁的心凉了半截,事正向着最坏的方向发展。
胡磐安摇了摇,说:“这小娃儿自述的案发时间在午正三刻左右,到他前来衙门报案的时候,已经过了将近两个时辰。即使假定那犯人了半个时辰之久,对小娃儿的稚多回、满白浊,直到未时三刻才离开,这与他来到县衙鸣冤告状的时间仍然相隔了一个半时辰。试问过了这么时间,留在的怎么可能还未透呢?”
梁县丞伸手一看,掌心、指尖竟有泛红、的迹象,胡磐安无地破真相:“这是接到薯蓣的黏起的红疹。也就是说从这小娃儿的来的白浊,正是以薯蓣的黏伪造的!”
胡磐安没有理会潘大苍白的辩驳,此时恰好有差役上前禀报,说西门官人已经请来了,他放扫视,果然注意到了已在堂外等候的西门誉,便对堂正在受罚的小男孩说:“潘迎儿,你转过去看看,可认得在场众人里,哪一位是西门官人吗?”
此诗初看以为写景咏,多年之后陈宁才明白其中所写乃是公堂上的是非不分、颠倒黑白——不懂衙门之何等黑暗的幼稚童,执意要上公堂讨回公,讨来的却只有一顿羞痛万分的光板。那无的刑板如滔天浪轰然落,痛揍在小娃儿的光上,连绵不绝的痛苦与羞耻几乎要将雪白的肌肤连同尊严一起击得粉碎。公堂上画的是河清海晏、朗朗乾坤,可这旭日朗照之却看不到天理、正义,只看到那稚的小已如赤霞夕照,红透紫,打的惩罚却仿佛无休无止,仍是一鞭接着一鞭,一板接着一板,一又一地落在两可怜的上。藤杖得波阵阵,刑板揍得浪,公堂上遭此蹂躏折辱,受尽杖笞责的幼童何止成千上万,那一个个小暗红瘀紫、翻挣扎的景象,数十年间又何曾断绝。
“冤枉啊大人!迎儿他没有撒谎,更不是蓄意诬告啊!”
“县令大人,这样的以笞代讯,未免太不合理!”梁县丞终于忍无可忍地抗议,“这小娃儿本是此案的受害者,况且还只是个不满**岁的幼童,难只因为他的证词有些许的不准确,就要对他以笞代讯,用那一指来厚的楠木板重重责打他的小吗?!他究竟是犯了什么错,竟要当众遭受如此不留面的羞痛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刑官拿讯童板狠狠地痛打光!本案凶嫌仍逍遥法外,县令大人却对一个刚刚受人、白浊的无辜幼童,施以如此严厉的打惩罚,这所谓的以笞代讯难不是本末倒置、滥施刑责吗?!”
“这些都是官亲所见,有何不妥?”梁县丞翻看着证词,到大为不解。
“啪——啪——啪——啪——”轰然作响的落板声传至一人耳中,正是姗姗而来的西门誉。男人心中诧异,不禁叹:“诗句有云,朱门鞭簌簌,寺外捣衣声。无论是衙门公堂还是大理寺刑狱,但凡审案断狱之所,总少不了鞭笞板责之声。前人果然所言非虚。”来到堂外,前的景象当真叫西门誉又惊又喜,虽说早就和胡县令商定了脱罪的对策,可是连他自己也不曾想到,居然一踏衙门就看到明明为原告的小男孩,却在公堂上被刑官当成犯人似地,拿大板没羞没臊地打光。
陈宁闻言如遭晴天霹雳,潘大也心虚地低着默不作声。梁县丞亦在震惊之中久未回神,半晌才:“可是官还亲手摸过,那孩的小门确实被得红突起、外翻,都已经闭合不上了,漉漉的张合翕动,不断地吐白浆。官探双指,将小门向外扒开,一白浊顿时泉涌而。可见那幼童短浅窄的,必定是被犯人雄壮的地扩张撑开,在时间的之后,就一滴不剩地大量,随后再次开始霸地侵犯,如此循环往复,直到小被满为止。随后验的结果也证明了官的推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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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听三分假,见未必真。你又怎知这其中没有造假呢?”胡磐安神凌厉:“你看看自己的手,尤其是那两检查过小门的手指。”
此言一,公堂之上一片哗然,胡县令拍惊堂木,大呼“肃静”,接着对堂发难:“潘迎儿,是何人指使你编造谎言,诬告西门官人?还不快从实招来!”
陈宁听到梁县丞此番肺腑之言,不禁叹一声,他抬望见县令背后的墙上,画着那象征着公正严明的“海旭日图”,低看到的却是可怜的迎儿正跪在讯台上,撅苦苦承受着楠木刑板接连不断的严厉痛打,疼得双打颤、小忍不住摇晃扭动。此此景令他想起了从前上学的时候曾读到过的一首诗:“谁言幼痴,执意求公。浪击千堆雪,旭日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