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惊雷雪无踪青竹影憧憧」(5/6)

    可就在这时,陈宁突然语惊人:“那些白浊并非伪造。之所以没有涸,是因为本案不只是,而且是!”

    “呼——啪!”“呜哇——呜呜呜……”“呼——啪!”“哇啊!!”

    “六十!”最后一声报数尘埃落定,刑官卸了肩的刑板,抱拳行礼向县令复命。从那起的小上,可以看两位刑官绝无半徇私留。足足一百二十竹大板的杖责将掌大的面染成了暗红的颜,绛紫的板层层叠叠,从尖一路蔓延至大,隆起的杖痕一压着一,瘀一层盖过又一层,直教那乎乎的小胀变形,一寸有余。

    “禀告大人,杖六十已如数执行完毕。”刑官替小男孩解开绳索束缚,取走了嚼、姜,任由他无力地趴在刑凳上啜泣不断,了姜的小开一指,源源不绝的也似淌。

    陈宁的说法实在过于离奇,胡磐安一时惊愕,对刑官的汇报充耳不闻,甚至忘了验刑的职责:“你……你在胡说八些什么?!来人……”

    “县令大人,”沉默已久的梁县丞人意料地开,“陈士所言或许有几分理,更何况方才是您亲同意他为本案推理,还望大人勿要言,准许他把话说完吧。”

    “多谢县丞大人,”陈宁作揖致谢,转而目光如灼地盯着西门誉,“西门官人声称自己午时到过潘大的豆,可午时这个范围太大了,敢问西门官人,可还记得逗留多久,何时离开吗?”

    不知是被陈宁的气场震慑,还是西门誉本就贼心虚,面对如此简单的提问,他却突然失了原本的从容镇定,避开了陈宁的视线:“我,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陈宁径直来到西门誉面前,平静的神中却充满威严,“就是因为西门官人一句模糊不清的「午时」,县令大人才会断定潘迎儿的证词与实际的案发时间有所。潘迎儿为此被县令大人判罚杖六十,被刑官用那竹大板重重责打了足足一百二十!难西门官人以为,仅凭「不记得了」这不负责任的说辞,就能撇清自己的嫌疑吗?!”

    “你不要在此胡言语、歪曲事实!本县早有论断,潘迎儿的白浊是其父潘大,将薯蓣的黏伪造的!”

    “县令大人可知,薯蓣的黏虽会引起红疹,却也有滋养疗伤之效。”

    就在陈宁准备将黏小男孩的之际,潘大拉住了他的手说:“万一被人发现了,迎儿要被狠狠地打的!”陈宁端碗的手一时不稳洒了几滴,而就在拭的过程中,他却意外发现小男孩并没有排净,仍有不少白浊,意味着不仅是那短浅的,就连都被人多回,满了白的。陈宁就在那时,定了兵行险着的决心。

    “原来如此,”梁县丞接话补充,“潘大为人父,发现幼遭人,其第一反应自然是为他治伤。”说着,梁县丞摊开了手掌:“我亲手检查过小男孩被,那程度的扩张、胀,都是伪造不了的。我在检验时曾以双指,撑开小,发现其中满满都是白浊。当时我将手指整,但红疹却只现在指尖,由此可见确无造假之嫌。”

    潘大得知真相,膝行着扑到刑凳旁,将幼怀中,心疼地给小娃儿。听罢梁县丞的证言,陈宁乘胜追击,质问:“西门誉,你说自己午时到过潘大的豆摊,那你究竟何时离开的?”

    “我……我午正三刻之前就离开了。”西门誉神闪躲,面不安。

    “是吗?”陈宁轻蔑一笑,又:“在大街对面,正对着记豆摊的是一间茶楼。茶楼大门外摆着一半人多的座钟,从茶楼里来的附近居民可以作证,最后一次看到西门府的家丁现于案发的巷,是在将近申时正刻的时候!也就是说,暴行一直持续到申时正刻,与潘大到县衙鸣冤告状的时间相隔仅有两刻钟。所以潘迎儿的才有那么多未的白浊!而你西门誉,正是这案的首犯!”

    此言既,公堂外一片哗然。在此之前,乡民们亲目睹了潘迎儿多番遭受县令以笞代讯,又被以杖刑罚,小被打得紫红瘀,众人对他早就积累了不少同,现在听闻小娃儿遭受此等暴行,更是燃一片群激奋。众人本以为这小男孩是受其父潘大指使,蓄意诬陷西门官人,如今听罢陈永祥的一番推理,纷纷质疑起胡县令武断的结论,一时间议如沸。

    陈宁知乡民对案的议论越是烈,公堂上的局面越是对他有利,他咄咄人地追问:“如果不是西门官人正在巷之事,那么一众家丁又是在替谁把守望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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