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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些后悔了。
“你又忘了, 我已经不是什么少爷了。”
简西觉得,想要让这个固执的小女孩改变对他的称呼,可能是一件耗时的事。
“天有冷,可以用茶手。”
简西拿起一旁炉上的壶, 替姜念慈拿了一个净的杯,然后替她倒了一杯。
炉是钱向店家租的, 又买了一些炭火,既可以用来烧,也可以用来取,简西怕在房间灯看书影响父亲休息, 赶路的这些日都是这般作的。
因为是一直放在炉上烧着的,所以, 并不能上喝, 但是杯正好可以用来手, 姜念慈将小小的杯拢在手心, 寒意一被驱走了大半。
“西、西哥儿。”
姜念慈磕磕绊绊地说,对于这个过分亲昵的称呼,她还是有些不习惯。
“念慈, 你相信吗,离开国公府的这段日,是我这十四年来最开心的时光。”
简西看着挂在天际的月亮,笑容轻松极了,可姜念慈却因为他的话了疑惑的神。
当初简西还是世爷的时候,几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喜哪类型的姑娘,夫人都会替他找来,每当国公爷要责罚他时,夫人都会挡在他前,替他描补。
有价无市的上等血燕,他可以只尝一味就因为火候不好、心不佳等问题随意倒掉;上等的珍珠被他用来当弹珠;几十两金一尺的贡品绢丝被他拿来糊窗……
这样的人生,哪有什么忧愁呢,难还不够快乐吗?
反倒是现在,一行四人往往寅时赶路,午到达一个城镇后开始摆摊卖字,生意好的时候,少爷的手本不曾停歇,姜念慈好几次看到少爷偷偷手腕,可见这时间写字也是极累的。
通常况,他们回到客栈已经是酉时,用完晚饭后稍作洗漱,少爷还得再看几个时辰的书,一天的休息时间不超过三个时辰,每一天都累极了。
这还只是奔波的辛苦。
自从离开国公府后,简西就换上了寻常人家的麻衣裳,他的肤被国公府细的绢丝锦缎坏了,麻制作的衣服一上,就在他上磨了大大小小好些红痕,还有那布鞋,往日原都是坐国公府的轿,穿着那样的布鞋走那么多的山路小,早已经被磨了一个个泡,晚上挑破将脓挤来,第二天又会有许多新的泡现,重复这般,一个个茧开始现。
还有的饭菜,在国公府的时候,主们的饮尤为细。
一炙鱼,需要宰杀几十条活鱼,却只用鱼的位置,剩的位统统丢掉;一简单的焯菜,汤底却是用老母和火等珍贵材料熬来的;更别提还有类似佛桥等需要膳房大厨一个月甚至更时间准备的珍馐……
可在回乡的路上,四人的饭菜都是寻常菜,也就是现在简西能挣钱了,偶尔还能添一碗荤腥,那糙的粟米,和苦涩的菜汤,就是国公府倒夜壶的婆都看不上啊。
这样的生活,对于少爷来说,怎么就是幸福的呢?
姜念慈实在是想不明白。
“念慈,你知吗,在我很小的时候,一直都很羡慕大哥和三弟。”
简西似乎只是想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他的目光看着天际的月亮,自顾自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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