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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学校明面上对早上几到教室没有明确的要求,但是教导主任一大早就会随机巡查,610分之后若是还看到教室里缺人,就会立刻去找

    他一个激灵,赶快起来,手忙脚地穿上衣服,然后和同样睡过的舍友们十万火急地朝教室狂奔。

    最后一个来的便是仲兴,眉大肤黝黑,虽然不太符合林书宇的审,不过看上去勉算个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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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其他人,仲兴算是唯一一个让林书宇前一亮的室友了,再加上这两个人的好有很大程度的重合,所以林书宇对他的印象相当不错。但相了没几天,这“相当不错”的看法就因为仲兴的太过自来熟渐渐被“去死去死”所代替。

    他在一住校期间,有很的一段时间想要找一个保姆式的男朋友,把他当儿来对待的那。后来又想着要不先随便找个能帮忙洗衣服的女朋友?最后觉得自己这想法实在太功利太差劲太没节了,终于还是放弃。

    ,安泽“横空世”。要是安神成了我的男朋友……林书宇手上搓着衣服,脑海里却忍不住开始幻想起来。他努力地脑补两个人在一起之后,安泽起袖洗袜的模样。

    不由得浑一抖,嘴角。

    洗衣服是我这样的大帅哥该的事么,林书宇不无悲愤地想。

    虽然林书宇并不喜教练那爆棚的材,但这仲兴的材,跟其他同龄人的材相比,绝对就是睛的福利啊。单论材的话,仲兴的材还是能够达到自己选取男朋友的标准的,林书宇心里暗暗合计着,当然,只是材。

    第二天,林书宇是在苏年的猛烈摇晃中醒过来的。

    等到林书宇洗完衣服回到宿舍时,所有的宿舍早都已经熄灯了。幸好他经验丰富,洗漱完了才去洗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

    他刚住校那会儿,还会持每天洗袜。只是后来越来越懒,从两天一洗到现在的一周一洗,由开始的极其讲究的各一件一件放在盆里洗,到后来的衣服、、袜分类洗,再到现在的全都混在一起洗。

    换好衣服之后,林书宇便抱着一大盆穿过的衣服,还有一中盆攒了一个星期的袜去了宿舍外面的盥洗室。

    第4章 第四章

    令林书宇比较惊喜的是,等到晚上仲兴脱了衣服以后,蓝衬衫之材可谓是相当养。仲兴是个育生,发育得又比同龄人早,肌、腹肌都很明显,那胳膊更是肌饱满,得是自己的两倍

    “书宇,快起来快起来,要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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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摸他的就算了,摸什么的绝对不能忍!

    看来以后洗澡必须得把要换的全衣服都拿到卫生间才行,不止是!林书宇握了握拳定决心。

    望着两盆待洗的衣,林书宇叹了气,这是要洗到地老天荒的节奏啊。

    看来,自己要好好学习洗衣服才行,林书宇再次悲愤地想着。

    林书宇拖着疲惫的躯、酸麻的胳膊翻到床上,沉沉睡去。

    林书宇十分不愿地睛,半眯着看了看旁边的手表,6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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