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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主,我这次来还是为了取材的。”

    当时她还不理解,觉得母亲牺牲的太不值了。

    丢下这些激动不提,李卡拉怀着兴奋,开始缠着路鹿问更多的关于‘古代’的事。

    赵雪摇摇头,不再说话,似是浸入了回忆中。

    走进的店门的是李卡拉,她穿得是相当科技风的紧身服,带着浓重的金属色彩。

    “古代?”赵雪咽下酒:“小妹妹你是未来人?”

    在小说的前半部分,评论区里尽是吐槽和骂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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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欢迎光临!”

    “末世一来,不管跟宠物再亲,主人连自己都养不了,哪有多余的粮食养宠物。它们最后不是成了食物,就是饿红了眼,把主人吃了独自逃命,都是为了活啊……”

    “嗯……是的。”

    而路鹿也走回收银台,把空间留给赵雪,让她慢慢回忆。

    “欢迎,你今天想买什么东西?”

    至于宋程,她也知道这位小哥要忙于考试,所以不去打扰他。

    尽管是非常紧束的衣服,被完美勾勒出来的身材也不显色情,而是一看就让人想起了电影里各种高大上的未来人。

    走进一瞧,李卡拉才发现赵雪的衣角上还占着点血,这让她有些畏惧。

    从回忆中回过神来,赵雪又道:“有时候真挺羡慕你们的,能有空闲养猫,养养动物什么的。”

    紧跟营业性门铃后面的,是一阵清脆悦耳的声音:“店主,我又来啦!”

    李卡拉想起上一本小说后期的评论就感到愉快。

    为了活下去,这位母亲宁可背叛坚守了无数年的信仰。

    一提起小说,李卡拉就喜形于色:“我前几天把旧小说写完,改掉了那些不合理的bug。这两天我在做新小说的大纲,等过几天理好了思路就开始写。”

    经历了半个小时的盘问,李卡拉终于问到了足够多的东西。

    读者的表扬让李卡拉十分开心,也不免有了几分得意,因为她也觉得自己后半部分越写越真。

    不一会儿,李卡拉合上了笔记。她抬起头来,看到了喝闷酒赵雪。

    那位母亲做的,比盛世的一千一百顿饭还要珍贵。

    于是,她也找了张桌子坐下,然后掏出她心爱的笔记本,把刚才听到的东西都原原本本地记了上去,作为以后写作的素材。

    但是到了小说后期,她把女主用‘名贵’的垃圾袋手提包和男主穿汉服的bug一改,小说就没了之前的荒诞,反而多了几分复古的风味。

    不管怎么说,她可是真的‘穿越’到古代,好好见识过一番的人啊!

    这无关残忍, 只为生存。

    在犹豫了一会儿后,

    但是现在她知道了,一口肉都有可能让一个人从饥馁中苟活。

    只有一只鸡, 分给一大家子,就那几口能起什么用?

    看最近的评论,大多都是夸她的。

    还有读者认为她一定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要不然写得小说不会这么真实。

    赵雪依稀记得高中时学过一篇文章,为了度过荒年,信佛的母亲亲手把肚子里没有几粒米的母鸡掐死, 就为了让她的孩子能吃一口肉。

    等到她学完了《古代史》这门课后,她写得东西就更合理了。

    “咦,这位姐姐,你也是古代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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