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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面色冷淡的把脸转回去,靠着墙壁闭上眼,再睁开,就切回了大号这边。

    原来客户你叫我不是因为蹲的太无聊想要和隔壁邻居发展发展感情,而是发现隔壁邻居脑子进了水试图帮他把水倒出来啊!我错怪你了真是对不起啊!

    原作作者对此的解释是反差萌。

    “黑暗神殿在这里的布局我已经知道了,光明神殿这次会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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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九宫余光看到了,眼角不动声色的抽了抽。

    ....客户你这是要命啊!

    经过这么一段时间,屋子里的那些侏儒们的情绪相较刚才已经平静了许多,全都跟看到救世主了一样瞪着个大眼睛热切的在他和圣子间徘徊。

    “月亮骑士团最善于潜伏,可以假扮成商人活着冒险团队,进来与我们汇合…”

    [艾维斯!]

    [我知道封印的雷霆魔法书在哪里!]

    “自从夏尔罗宾被黑暗神殿入侵,大家已经两百三十二年没有再感受过阳光洒在身上的温暖,没有再看到过月落日出的景象,也没有再听到过织布鸟的鸣叫….”

    他有一个作者后期才会提出的不为人知的爱好,那就是收集魔法书。不论他当时在做什么有没有空,不论他当时心情如何是好是坏,只要提到魔法书这个字眼,他就能放下一切跟你谈到天荒地老。

    …..圣子你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我?

    [艾维斯…]

    那也只是仿佛。

    下面的侏儒们就听着他以夺回光明为中心思想,从失去光明元素的危害一路讲到光明元素的重要性,想到自己这些年来的经历,一个个都悲伤的哭了起来。有些人哭得太厉害了,还把黄色的布袍徒手撕成一片一片的用来撸鼻涕,一时间刺啦刺啦的撕布料声和放炮一样的路鼻涕声响的跟交响乐似得,简直要把台上的演讲都盖下去了。

    被盯得后背有些发麻,洛九宫清咳了一声,拍拍手,准备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了无限的演讲中。但鉴于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他先是吭哧吭哧的把放在右手边墙角那里棕黄色的老旧木桌搬到前台最中央,又整了整铠甲和布甲的领子,酝酿了一下,这才照着小说慷慨激昂的开口道“两百三十二年,已经两百三十二年了!”

    但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大号那边已经快没声了,再不回去就要被怀疑了!

    莉莉丝现在提出这

    洛九宫正在演讲的重要阶段,果断无视之,继续道“我相信只要我们里外联手,太阳骑士团最善于攻击,可以在交战开始时从城门攻入…”

    [艾维斯!!]

    “最强的太阳骑士团和月亮骑士团!”

    ….不是吧客户你又来?

    洛九宫简直要给对方跪下来了,要说艾维斯这个人,一直都是冷心冷性的,在他不愿意说话的时候,仿佛就没有任何话题能吸引他的注意力。

    洛九宫: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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