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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耸了耸肩,冰块在杯中碰撞。
“我刚离婚。”
那语气,那笑容,那从容淡定的举止和界限暧昧的神。
他看见了,他的憧憬,他的向往,他现在不懂但迟早会懂的一切。
目的尚不明确,而直觉取得先机,他甚至来不及思考原因,心中已在默念,对,就是这个。
我要的就是这个。
第3章
一位迷人的先生,离异的男士,的单汉,就住在他隔。
每当他想到这里,总要停手正在行的事,将脑袋探窗外。不敢太过张扬,对此等程度的关注仍到莫名和难为,只留小半边脸,小心地、飞快地偷看一,几乎次次都有新发现。
男人早起,晨跑,一般在他起床时返回,路过门前的草坪,他的母亲通常在那个时间浇、给父亲熨衬衣、准备全家人的早餐,男人经过时会跟她问好,并不多寒暄,懂得礼貌但不油,绝无讨好和谄媚意味。
九门,穿整西装,开一辆不太贵也不便宜的车,一周七天的领带是不同颜。通常午六回家,偶尔迟一些,某天他在夜间十看见车灯晃过窗的闪光,男人静静把车倒车库,尽量不发噪音打扰四邻。
或许是去酒吧?他猜,大人班后会想去喝一杯吧。
他将一切写日记,简短的词句拼凑朦胧却烈的印象。烟,袖箍,白麝香。打电话习惯用右肩夹住手机,左手臂上搭着外衣。
衬衫比T恤更突优势,发散比梳上去显得温柔。不睡懒觉,不曾疲惫,慌和失态。神状态良好,作息守时,自律。周末洗衣服,在院里晾晒床单。偶有一次和他碰面,微笑算作招呼。
母亲在饭桌上开玩笑说:“邻居那位可真是个男。”
父亲佯装介意:“我再年轻十岁不比他差。”
他盘坐在椅上,边看电视节目边听他们聊天,假装对此漠不关心,咬一草莓酱酥,碎渣掉在盘里。
吃完后他站起来,把自己的餐放池,洗完的手淋淋地打开冰箱,拿一罐饱受母亲诟病的碳酸饮料,在训斥抵达耳边之前迅速逃离现场:“我上楼了!没事的话不要叫我!”
“少玩游戏!想想你的升学考试!”
他用肩膀挡住门,仿佛这样就能把那些讨厌的说教挡在门外,撬开汽,爬上窗台,一气呵成。
望见那个人在路灯移动的影时,他又将一切烦恼抛诸脑后。
男人在打篮球。
他们两家的房屋之间有一片空旷的泥地,地面平整,摆放一个篮筐,算是个简易球场,他和住同一条街的男孩儿们曾一起在这儿打过街球,他还摔了一跤,破了手腕和膝盖的,母亲一边骂他冒失,一边给他涂抹药。
男人像他初见那样赤着上,发蓬松地散落来,运球,起,投篮,命中,后退两步,接住被篮板弹回来的球……如此反复十次,仅有一次失手。
枯燥循环的过程,似乎并非是想获得乐趣,更像是为了减轻压力所的宣。男人在烦恼什么?和他、和十八岁男孩不一样的。工作?家?陈年旧事?分扬镳的妻?他不知。
他只是邻居而已。
他在黑暗中思索,没有开灯,少许月光就觉得满足。着晚风,不知不觉喝完汽,他转轻轻放罐,再回时,发现男人站在灯光汇聚的场中,面朝着他所在的方向,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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