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想不出名字了,暂时就这么着吧(3/3)
“所以,我想听你们的答案。”
“我只问一个问题,你们如果不愿意说,可以点头或者摇头。”他顿了顿,捏紧了拳头,强行压抑住心口的悲凉,深吸一口气,才问出口:“如今,北疆太平吗?”
空气沉默着。
许久后,才有个人轻轻摇了一下头。
徐子墨等了一下,确定了答案,才慢慢说道:“我知道了。”
他慢吞吞站起来,摇晃了一下,扶住了椅子才站好。有人要来扶他,被他推开了。
他慢慢走了出去,到了门口,才想起什么,回头匆匆嘱咐了一遍:“你们你们现在此处住下,等”
等
他说着,自己也茫然了。他原是要说,等过段时间,便离开这里的。可现在,他该去哪儿?
北疆也不太平了。
徐府他也回不去了。
天地之大,他该往哪儿去呢。
“等我以后再来安排吧。”他只能扔下这一句,逃也似地匆匆走了,“你们且好好住下。”
舌尖泛起苦涩,是眼泪的咸。
他回了房间,找到了墙角的行李箱笼。行李箱是牛老三等人找到了那群马贼,抢了回来的,特地带了来。
他打开箱笼,拿出一把长枪。
这是父亲送他的,请了全城最好的工匠打造的。银白冰凉的枪身,在阳光下凛凛发寒,枪头发白,锋利得让人望之胆寒。枪头的红缨招摇着,如一团燃烧的血。
他又想到了他第一次上战场。
那时他才十三岁,在军营里当了一年的伙头兵。终于能够跟着老兵上战场,清理伤兵尸体了。
那是他第一次看见色彩斑斓的“肉”
血红的肉,被刀剑捣烂了,细细的成了肉糜。发白的肉,是伤口失血过多,被冻僵了,黑色的肉,是被火枪火炮打中了,烧焦了。站在城楼上,往下漫漫一看,雪色的平原如一副绚烂烂漫的浓彩画。
人的尊严在死后还不如个畜生。
他强忍着想吐的冲动,跟在队长后面走着,帮忙找寻伤兵,将他们抬回去,让军医治疗。
走在路上,他被一个老妇人抓住了手。
老妇人大概以为他是大夫了,哭着叫着,让他救救她怀里的小儿子,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一支箭斜着射穿了脑袋死透了,脸是一种暗沉的灰白色。
他无力解释着:“我只是个小兵,不是大夫。”
老妇人歇斯底里地问他:“你是北疆军吗?”
“我是。”
“你是北疆军”;老人凄然地质问着,“既然是北疆军,为什么不能保护我们的安全。我的三个儿子都死在了突厥的枪下。两个女儿都被他们糟蹋了。”
“你们在干什么?”
“我在干什么?”
“我要干什么?”
那一天晚上,在同帐篷里的老兵的一高一低的鼾声里,在远方的草原上狼的长长地呼啸里,他抱着那一把长枪,睁着眼,看着头顶被血迹染红的帐篷,一夜未合眼。
从那一天起,他就立誓,要还北疆一个清明太平。
四年。
他花了四年时间,把那群突厥打的不敢再犯了。又领着人,将这一带的马贼全给肃清了,给田派地,把那群马贼安置了。
北疆人民难得安居乐业了一段时日。
可现在
他又想起了院子里的北疆军将士。
那一个个都是跟着他打过突厥,追过马贼,流过血喝过酒的汉子。他成了废人,不能上战场了,可他们并没有。
他们为什么会到这里。他们到底遭遇了什么。
他闭上眼睛,却不敢想。
他已经是一个普通人了。一个小小的风寒就能要了他的命。连这一支枪他都抡不动,他凭什么说保护北疆人。
他闭上眼,握着枪头。
血流了出来,他却浑然不觉。
痛才能让他觉得自己存在。
他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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