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2)

    夜色像羊群一样睡熟,铁轨撞击的轰鸣回荡在整个城市,在琴声制造出的安宁里,林朝把自己钉在原地,很慢地闭了闭眼睛。

    这一片都是老旧居民楼,沿街东倒西歪停了一列生锈的自行车,每一盏灯都奄奄一息,如同下一秒就要悄无声息破灭,五步远的楼道口站了个男生,瘦而高,白色恤,黑色长裤,被路灯洒下的光从头到脚裹住,干净得像从水里打捞起来。灯光缓缓滴落在他的发尾,耳垂,他手中的琴弓,和架在肩膀的小提琴上。抬头看向林朝时男生手上动作没停,继续拉着林朝从来没听过也听不懂的什么曲子,那声音狠狠砸向林朝,玻璃碎了一地,而他死而复生。

    戴声沅。

    他会告诉那个人这一切,再把烟头摁在对方的手背,有条不紊地总结这一天的、同样也适用于过往每一日的作案陈词:“我妈起先是个三儿,后来是个妓女。我是个已经高三了还逃课送上门去让人插的混帐东西。我妈比我好一点,至少她卖能挣钱,我打炮不能。这个月睡我的都是同一个人,一个看着就挺有钱的男的,可惜是个爱让人见血的变态,不过他长那样我也不亏——有多帅?就是比电视上能看到那些明星再帅一截那种,看着他的脸我压根骂不出来什么脏字儿。不过也算不上最帅,比我在学校见过的一小孩儿要差一点,那人长得可真他妈好看啊,好看得我都没法想象他自慰时会是什么样。你现在觉得我脏了吗?应该的。因为我就是要让你这么觉得,我特想也恶心恶心谁,毕竟自个都恶心自个那么多年了,没意思。”他会如愿告诉那个人:“我叫林朝,朝阳的朝,是不是听着特别温暖特别充满希望,跟我这种人压根搭不上边。”他会尽可能慢地读出那个字,,大声地,恶狠狠地。他要把那些肮脏和不堪全部扔到那个人身上,即使它们终将反弹回来,重重地嵌入他的体内,融进他的每一根血管。他要在天亮前、在所有人都再次混入肿胀的街道前,拉一个无辜的清白的人,陪他快步走进他的坟墓里。

    林朝看清了那张面孔。在短暂的艰于呼吸的时刻,风从裤腿里灌进来,恍惚像毒蘑菇从他身上的每道伤口冒头疯长,汗水大滴大滴渗出,而在辽远的高处,星群撞击着,像他身体里沸腾的血,狠命撞击着。

    风吹起来,蝉声汇成溪流,林朝捏着烟的尸体逆流而上,变硬,变冷,不溶于月色,不溶于夜风。他在听到琴声从不远处传来时停住,全身突然绷紧了弹簧。

    他认得他,他记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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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张刻了他的名字,林朝。烟已经燃到尽头,雾气稀薄,念出这两个字的声音褪为虚无。如果待会能碰到些什么人,林朝突然想,也不用太多,一个就行,最好还是个醉醺醺趴地上睡成一滩呕吐物的酒鬼或者在街角蜷缩作一只硕大垃圾袋的聋子,总之是能安安分分待在他旁边听他讲话的。他会在蝉的尖叫里告诉对方一些事。他书包里的套子,他妈接客的红拂理发店,还有用领带蒙住他眼睛的英俊男人。“林朝是哪个朝,真的不是潮湿的潮么,三点水的?”男人只有在干他的时候才不那么惜字如金,抹在他后背的血印显而易见地使男人兴奋起来,低头沿着他的颈项一路亲下去,舔吻他突起的肩胛骨,轻而慢地吮掉上面的血,叹气般地说着,“你那么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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