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梦(其二)(1/2)
城镇灯火慢慢消失在后,两人手牵着手,踏上乡间小路。
他们走了很久,前始终是一望无际的田野。雪在不经意间起来,先是寒风中夹杂着些许雪丝,接着鹅大雪纷纷扬扬地飘落,很快在田间枯草上积起一层薄薄的白。
“你,冷?”约翰歪着脑袋看向珍妮,“你,发抖。”
他知,人类是会被冻死的。女人材瘦弱,唯一的大衣又给了他,万一冷死在回家的路上怎么办?
“没关系,我是大人。”珍妮扯着嘴角,虚弱地笑。
人类成大人后,就不会被冻死了吗?约翰迷惑了。
但不会被冻死就好,他才不想把大衣还回去,他还是第一次拥有这么和的东西呢……
但是,但是……
约翰偷偷瞄了珍妮几,她的嘴发青,神恍惚,一副快倒的模样。
真的没关系吗?
妈妈说要保护他,那他是不是也要保护妈妈?
他握珍妮的手,在两人掌心相贴,存一微不足的温度。
“这样,和?”约翰仰问,黄金的瞳孔清澈无邪。
“……嗯,谢谢你。”
纯白的世界中,两个小黑手拉着手,一脚一脚浅地走向归所。
在被冻僵前,两人终于看到了一间小木屋。
珍妮松了一气,赶把小小的王推屋中,她披上保的衣服,边搓手边朝屋大喊:“保罗,今天你饭,晚饭多一人份,我们有新的家人了!”
“什么!?”
被称作保罗的男孩从厨房中窜来,见屋真的多了一个陌生人,他的差惊掉,“妈妈,这……咦!?”
“你的饭去。”珍妮把他赶回去,“我烧的时候和你讲。”
“啊……噢……”
“你等一会儿,我去烧。”珍妮招呼约翰坐后,也走了厨房。
约翰好奇地四张望。这是他第一次走人类的房屋,屋里好温啊,摆着许多他不认识的,目之所及的地方被打扫得一尘不染。
一切都很净整洁,他脚踩的地板很净,pi坐着的椅很净。
唯一不净的异,只有他自己。
小王揪着上黄褐的破布,忽然到坐立不安。
所幸这坐立不安的觉没有持续多久,珍妮便端着一盆从厨房中走。
她用手肘压开一间房门的门把,对约翰呼唤:“快过来,我帮你洗一洗。”
约翰听话地走这间名叫浴室的房间,他没想到,珍妮放好盆后,就抓住他的“衣服”摆往上一掀——
“呜啊——!”约翰惊叫一声,惊慌地窜到帘后面,反应之大把珍妮吓了一。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吓到你了?”她连声歉。
“……”约翰委屈地抿住嘴,“……不能,光,不然……异类……”
第一次误人类领地时,他还没法隐藏起翅膀,被镇民追打着差死掉。
于是他学到了,和其他人得不一样,就会被视为异类,被视为异类,就会被打死。
他在野外吃田鼠,吃兔,吃小鸟,在野猫野狗的嘴抢,心空落落的时候,就和远的狼群一声声对嚎。
野外的日太难熬,过了几个月,当他学会了如何隐藏翅膀,便迫不及待地走另一个城镇,然而每一个见到他的人,里都是诧异或是厌恶,像是看到了怪。
为什么呢,明明已经没有翅膀和角了?小小的王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有过路人忍无可忍地给他扔去一块破布。
小王抓着破布,看看自己,再看看路上的行人,这才发觉有哪里不一样。
路人的神如同针扎,小王后退了两步,再次落荒而逃。
那时他还不明白,这绪叫羞愧。
但即使不明白,也不会想要再经历一次。
他在破布上撕一个,把剩的布条捆吧捆吧缠在上。他再也没有脱这件“衣服”,洗澡的时候是河中,洗衣服的时候也是河中。尽这件“衣服”脏得再也洗不净,脏得让任何人都不敢靠近,但“野狗”总比“怪”要好,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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