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檐上杜鹃鸟曾啼击鼓人」(1/10)
打的罚来得突然且意外,令潘大立刻慌了神:“县令大人,这案您都还没审,凭什么就要拿藤杖打我儿的光?!”
胡磐安不不慢地解释:“以民告官,以犯上,此乃不敬之罪,本官念在你儿年幼,且是初犯,所以今日暂且对他小惩大诫,只罚四十藤杖打,已经算是开恩了。”语毕,便有衙役围了上来,准备把小男孩带到公堂外,在百姓面前当众执行罚。
“县令大人!”潘大向前膝行了几步,将幼护在后。“我家迎儿不过垂髫的年纪,他什么也不懂。您若要治罪,就治草民的罪!”然而胡磐安又怎会任由这男人阻碍执法,立刻指示衙役架着他的胳膊,将他拉到一旁。潘大实在不忍看到迎儿受到伤害,不择言地喊:“他还只是个小孩!你们怎么可以对一个孩用刑!”
“潘大,本官可不会一直容忍你胡言语、扰执法。”说话间,小男孩已经被衙役带到了廊檐,离围观乡民仅一线之隔。“小孩犯错,自然要用专门教训小孩的方法加以教,这四十藤杖只是一小小的惩罚,算不上用刑。可是你再三妨碍,又言不逊,本官绝不能姑息。那就再加二十藤杖,让你好好记住今日的教训。”小被押上了板凳,两团正无助地瑟瑟发抖。“这开也是留不得了,穿着,又怎么能算打光呢?”
衙役“唰”地扯小男孩的开,乎乎的如同案板上的豆腐一样摇晃不止。那两团小莹得好似剥了壳的鲜荔枝,丘上还泛着浅浅的粉,真可谓是艳滴。
在场观刑的众人无不垂涎于小男孩那桃一般秀可餐的小,唯独站在最前排的陈宁却转过去,无法面对前这残忍的一幕——多年的相早已令他将迎儿视若己,他又如何忍心亲看着自己的孩,被衙门的刑官拿藤杖光。
县令喝:“藤杖六十,重责!”
“当!”“嗖啪——”惊堂木落,鞭笞声响起,破风、击打,接着便是小男孩的一声声哭嚎,那约莫一指细的藤杖既是在迎儿的小上,更是在陈宁的心上,留一狰狞红、痛楚钻心的伤。
然而无论陈宁看或不看,羞痛的笞惩罚仍在继续着,刑官既没有放轻打,更不敢擅作主张把打改为“分受”,那藤杖竟是每一都不折不扣地在只有掌大的小上。破风而的凌厉鞭笞将那圆满的面击打得波阵阵,尖锐的痛楚随着一指的藤杖一同咬里。而有力的一鞭鞭责打如重石投湖,在小男孩柔如的上,开一圈又一圈痛苦的涟漪。
虽有衙役在旁摁住了双脚,男孩的小仍是疼得忍不住翻辗转,却又终究在藤杖左右开弓的严厉责打无闪躲。密集落的鞭笞替那两如羊脂一般白诱人的小,染上了哀红凄艳的杖痕,当真是应了诗里那两句:“桃李竞峥嵘,红压浅红”。那一胀隆起的红痕在光溜溜的上纵横错,把豆腐似的小分割得,如同小男孩的哀嚎痛哭一样支离破碎。
陈宁转侧目、不忍直视,光是听到耳畔传来藤杖挥落发的嗖嗖风声,还有迎儿低断续的啼哭,就令他心疼不已;可围观者中却也有毫无同理心之人,睁睁地看着小男孩,正在打的藤杖底无助地挣扎,却对小娃儿遭受的痛苦熟视无睹,还尽说一些风凉话:“这小娃儿怕是还没上过学,竟敢这样肆无忌惮地逃避责罚。”“人前受罚竟也这般放肆。依我看,是平日里辈们对他太过溺,小打得太少了。”
这些刺耳的话,听得陈宁心中恼怒,他知事实并非如此:虽然迎儿去学堂读书的日还不满一年,但以他调淘气的个,两小在学塾早已经历过不知多少次教书夫的痛打。最多的时候小在短短一个月之中,就有七八日要饱尝戒尺与藤条的滋味。陈宁前去接送迎儿的时候,也曾不止一次目睹小娃儿当众挨板、藤条,没有一回不是他自己乖乖地扒着开,光来受罚。
而今天小娃儿激烈的反抗看似一反常态,背后却是再简单不过的理:这官府衙门里的刑官,打起来可比学塾的老夫手疼得多了,仅仅是那藤杖的细就差着两三倍呢。更何况小男孩在学堂里受罚时,面对的不过都是些最熟悉的同窗,而在这公堂之外的廊檐底,却是有足足上百位陌生人看着他被刑官狠狠地打光。可以说直到今日,这小娃儿才一回知,真正的打竟然是如此疼痛且羞耻的严厉惩罚。
鞭声已静,啼哭不止,刑官退至两旁抱拳行礼,向县令述职:“禀告大人,童犯潘迎儿,以犯上,律判藤杖六十,责打,当众罚,治其不敬之罪。现已如数杖笞完毕,请大人验刑。”胡磐安招了一手,衙役便把小男孩带了上来。小板凳摆在公案正前方,男孩被人抱了上去,背对着县官站在凳面上,又有衙役的大手住了脊背,让他不愿地弯腰撅,翘起那一对格外圆鲜艳的小桃,以这羞人的姿势接受县令检验。
跪在一旁的潘大伸了脖,查看小挨了藤杖后的伤,看到小桃幸而依旧“完好”没有开绽,悬着的心才稍稍放。然而他立刻又注意到,迎儿的、大外侧尽是藤杖末端甩在上留的尤为重的红痕,顿时心疼得落泪来。
胡磐安探着,只见那两小从尖到大通绯红,绕到公案前细看才发觉,小的上,胀的鞭痕鳞次栉比,连成了一片,只是颜却并不。心中存疑,胡磐安双手齐上抚摸,又略带质问的语气:“你们可都用心打了?”
“县令大人对童犯小惩大诫,卑职等不敢手留,但也不敢手太重,只怕有损县令大人仁德之名。”胡磐安的指尖挲着小娃儿上那一突隆起、微微发的痕,藤杖得整个小遍布田垄沟壑,证明刑官的回答所言非虚。他又扒开男孩的,细细检查小门周遭的痕迹,果真让他发现了端倪。
坐回到“明镜悬”牌匾之,胡磐安开问:“潘大,你这小儿如今几岁,可有上学啊?”
有了刚才的教训,潘大再答话时都变得小心翼翼起来:“回大人,我家迎儿过了孟秋就满**岁了,去年秋天学,也快满一年了。”
胡县令拿起桌案上的一叠供词证言,转对梁县丞问:“幼龄童,过堂作证,律当以笞代讯。你这纪要上为何没有请讯台、讯童板的记录啊?”
本章尚未完结,请击一页继续阅读---->>>